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提案:建議取消對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在表達支持或者反對立場之前,我們首先要弄清楚一個事實:現在考公的政審過程,本來就沒有一刀切,父母有案底,他們的子女是可以考公的。只不過針對不同的公職崗位,通過政審的標準不一樣。比方說軍隊和公檢法的政審會非常嚴格。
反過來,“取消對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恰恰是一刀切。說白了就是完全放棄政審。
用一個一刀切的政策,取代一個有彈性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政策,那些支持“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的人說這是“不搞連坐”、這是“為了公平”。騙鬼呢這是。
一刀切“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之后會發生什么?舉2個極端的例子來說明:
假設:A殺了B,A的子女C考公最后當上了B的子女D當地的公安局長,當上了縣長。如果這個你是這個子女D,你覺得這樣的事情是體現了公平嗎?
假設:A跑去美國賣國求榮,A的子女B卻考公成為了軍隊的領導干部,B還能接觸到很多機密信息,這種情況誰能接受?誰能放心?
所以,很多支持“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的普通網友,其實被人偷換了概念,被人帶到溝里去了?!叭∠锓缸优脊拗啤备竞汀笆欠窆健睕]有任何關系,也和“罪責自負”這個法治的發展方向無關。考公要通過政審,這本就是政治考量。
不會真有人覺得投奔前蘇聯克格勃的“劍橋五杰”,他們的子女一樣能成為五眼聯盟國家的官員吧?不會真有人這么天真吧?審制度本就是這個世界各個國家的常規操作。
如果“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那會出現什么局面?
A犯罪了,弄了特別多的錢,子女教育、成長環境、人脈搞得特別好。A進去了,子女考公進了體制,由于前期的各種資源的累加,子女混的風生水起。那結果就是,父母犯罪,成就了子女在體制內的地位。大家愿意看到這樣的局面嗎?
如果A本身是官員,那情況就更加恐怖。A犯罪了,其他和A有關聯的,有交易的,還沒有被抓到、被查到的貪官會和A達成一個默契:A自己抗下所有,A的子女考公進體制,其他貪官一路保駕護航。這是公平嗎?這是正義嗎?
所以,考公要通過政審才能進入體制,這是考慮到現實執行層面的,情理法都兼顧的。
我們每年抓這么多貪官,官僚系統問題其實挺嚴重的。如果這些貪官出事之后,他們的子女都能通過考公政審,那么,那些和他們一起貪腐的,有交易的,有關聯,還沒被抓的官員,會不會對他們子女輸送利益?
貪的越多、關聯的那些官員越多,被抓的貪官子女手上證據就越多。電視劇《雍正王朝》都看過吧?里面有個東西叫《百官行述》,想想都恐怖。
法律只是社會正常運轉的底層邏輯,法律之上有道德、有政治。任何一個歷史階段,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是用“法無禁止皆可為”的理念來運營社會的。
真要說“公平”,犯罪分子的子女,在成長過程中獲得的好處、優勢,能通過法律對犯罪分子的懲罰給追回來嗎?政審過程其實就是變相的在追回這些好處和優勢,法律上我們不搞連坐,但政治上、道德上,我們要的是正義和公平。
另外,我們可以從功利角度談談?!叭∠锓缸优脊拗啤敝?,誰得了好處,誰受了損失?
360行,除了考公有政審之外,罪犯子女從事任何其他行業都沒有限制。這難道不是“罪責自負”這個現代法律發展方向的具體體現嗎?公務員是一個特殊群體,不管職位高低都掌握了一定的公權力。政審制度代表了我們老百姓對公務員這個職業的社會公共契約。
“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除了能擴大報考公務員的人數之外,想不到還能起到什么正面作用。但我們中國缺少考公的人嗎?
考公本就已經千軍萬馬過獨木橋,老老實實、本本分分、遵紀守法的老百姓子女,在“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在取消政審之后,還要面對那些有人脈、有資源、成長環境有優勢的貪官子女的競爭。這樣的事情對誰有利對誰不利,是很清楚的。
所以,“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根本沒必要討論。考公要有政審,這再正常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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