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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辱母案”涉黑團伙頭目已被警方批捕。
3月26日下午,北京時間“此刻”從山東省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辦案民警處獲悉,山東“辱母案”涉黑團伙頭目吳學占已被警方批捕。
據《南方周末》報道,2023年4月14日,11名催債者當著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女老板蘇銀霞的兒子于歡的面用極端手段羞辱其母,造成1死3傷。催債者頭目即為吳學占,其對外身份為冠縣泰和房地產開發公司法人代表。
據于歡故意殺人案判決書顯示:蘇銀霞向吳學占兩次總共借貸135萬元,月息10%。
2023年8月11日,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發布公告稱,受聊城市公安局指派,2023年8月3日,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將冠縣吳學占黑惡勢力團伙摧毀,首犯吳學占已被抓獲,并查清了吳學占等人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同時向外界征集該團伙違法犯罪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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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張貼在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門口的吳學占涉黑案線索征集布告
3月26日下午,北京時間“此刻”以受害者身份向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辦案民警詢問案件進展,對方表示,吳學占目前已被批捕。“我們有紀律,具體情況不便在 *** 中溝通”。
據聊城新聞網消息,于歡故意傷害案經媒體報道后,聊城市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由市紀委、市委政法委牽頭的工作小組,針對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為、高利貸、涉黑犯罪等問題,已經全面開展調查。
于歡是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男孩,能擁有現在的生活來之不易,需要調整心態,重新融入生活,回來以后主動支付工人的工資,并且積極創業,照顧父母,通過很長時間的努力,終于自己創業了,有了于歡大學城店,并且和一位漂亮的女孩結婚了,得到了女孩的認可。
女企業家蘇銀霞曾向地產公司老板吳學占借款135萬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的房產后,仍無法還清欠款。
2023年4月14日,11名催債人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在長達一小時的 *** 之后,杜志浩脫下褲子,用極端手段當著蘇銀霞兒子于歡的面污辱蘇銀霞。有人報警,民警來到進入接待室后說“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
22歲的于歡摸出一把水果刀亂刺,致4人受傷。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駕車就醫,卻因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擴展資料
時間表:
2023年4月14日,山東源大工貿負責人蘇銀霞及其子于歡,因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催債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歡刺傷4人,其中1人(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2023年2月17日,山東聊城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于歡、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杜洪章、許喜靈、李新新等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7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庭審結束后,法庭未當庭宣判。
2023年6月23日9時00分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第22審判庭公開宣判上訴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法院判定,上訴人(原審被告人)于歡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本判決為終身判決。
2023年11月18日,于歡減刑出獄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余歡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于歡案二審改判:犯故意傷害罪 判有期徒刑5年
事發山東聊城的“刺死辱母者”案引發輿論高度關注,而于歡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或成更大的爭議點。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現,警察介入4分鐘后就離開了拘禁于歡母子的辦公室,而于歡被催債者拿椅子杵到退無可退,才拿起了刀。
在經歷6小時的煎熬后,23歲的于歡拿起水果刀,刺向糾纏許久的催債者。這些“不速之客”最終一死三傷,而于歡本人也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無期徒刑。
血案之由是母親蘇銀霞的債務糾紛:蘇此前曾為公司生產,借了100萬元高利貸,月利息10%,但無力償還。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梳理判決、采訪有關法律人士發現,在這6小時里,這對母子先被催債者監視——母子走哪兒,催債者跟哪兒,連去吃飯也被跟隨、看守;后母親被催債者用 *** 侮辱、脫鞋捂嘴,而在警察介入4分鐘即離開他們所在的辦公樓之后,糾紛再一次延續。面對無法擺脫催債者的困局,以及“杵”來的椅子,于歡選擇了持刀反抗。
兒子保護受辱的母親卻獲無期徒刑,如此結果引起輿論極大關注。于歡目前已提起上訴。二審 *** 律師殷清利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他們計劃3月27日與法院溝通閱卷事宜。
案發前:母子被催債者“走哪兒跟哪兒”
血案是2023年4月14日晚上10點多發生的。不過,案發前大約6小時,蘇銀霞所任法定代表人的山東源大工貿公司大院已不平靜。
判決認定的公司多名員工證言顯示,當天下午4點半左右,大約10名催債人員來到公司辦公樓前,“現場亂哄哄的”,有一名年輕女子在大喊大叫,“蘇總和對方互罵”。
這些上門者并非全是債權人。按判決書的說法,他們當中僅有一名1987年出生的女子稱借給了蘇銀霞100萬元,這是判決認定蘇銀霞此次借款的全部數額。據媒體報道,此前一天,母子已把唯一的房子抵押給高利貸者,于歡的東西也被拖了出來。
此次“對陣”沒有結果。蘇銀霞與于歡最終回到一層辦公室,催債人員則坐在外邊的臺階上,晚上7點左右,催債者在樓前擺起了燒烤爐,一邊吃燒烤一邊喝酒。
蘇銀霞母子去伙房吃飯已是晚上8點多的事情了。當他們走出辦公室,兩名催債者隨后跟上,輪流看著他們。
“他們往哪里去,我們就安排人跟著。” *** 喊來多名催債者的男子李忠在證言中稱,他們討賬時沒有打蘇銀霞母子,但是“罵他們兩句,說話糟蹋他們了。”
在于歡姑姑于秀榮的回憶里,蘇銀霞母子在伙房待了大約一個多小時,此后回到辦公室。
事情的走向很快改變了——在一個名叫杜志浩的男子晚上8點多開車到公司大院之后。他小胡子、長頭發、身著白色半袖,是第11名也是最后一名到場的催債者。
母子遭催債者 *** 侮辱、打耳光
多名催債者均出具證言稱,他們吃完飯的時候,杜志浩走進了一層辦公室。隨后,在樓前吃燒烤的催債者全進了樓內,監控顯示,這個時間是晚上9點50分。
蘇銀霞母子那時還待在辦公室內。11個人圍著他們,主要與蘇銀霞對話并要求還錢的,是杜志浩、李忠。
這場從傍晚開始的催債“鬧劇”,終于發展到了頂峰——有公司員工及家屬見辦公樓“亂哄哄的”,便急忙前往,透過窗戶往里面看,發現蘇銀霞和于歡面前,“有一個人面對他們兩個,把褲子脫到臀部下面”。
脫褲者是杜志浩,判決認定的催債者張書森的證言顯示,此時,杜志浩正把自己的褲子和 *** 脫到大腿根,把 *** 露出來,對著蘇銀霞;杜志浩還把于歡的鞋脫下來,在母子面前晃了一會兒,并扇了于歡一巴掌。
另有多名催債者也陳述了類似說法,還稱杜把鞋往蘇銀霞臉上捂。他們均表示,杜和蘇銀霞吵了起來,杜“嘴上帶臟字了”、“說的話很難聽”。
在20多分鐘的時間里,蘇銀霞母子遭受著 *** 侮辱、打耳光、言語辱罵。“后期他們相互推搡起來。”如此場面令一同被困的公司員工馬金棟感到事情不妙。她跑出辦公室,讓同事趕緊報警,“他們開始侮辱霞了。”
監控顯示,晚上10點13分,一輛警車到達,民警下車后進入了辦公樓。
目擊者稱于歡被椅子“杵”后反擊
民警進了一層辦公室。蘇銀霞、于歡急忙反映被催債者揍了,催債者則否認。
多名催債者證言顯示,民警當時表示:你們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
民警并沒有在屋內停留太久。監控顯示,10點17分,部分人員送民警出了辦公樓。這距其進屋處理糾紛剛4分鐘。
于歡試圖跟民警一同出去,催債者攔住了他,讓其坐回屋里。沒有民警的辦公室再度混亂。
于歡供稱,有個人扣住他的脖子,將他往辦公室方向帶,“我不愿意動,他們就開始打我了”。
事后的司法鑒定顯示,于歡未構成輕微傷,不過,在其左項部可見一橫行表皮剝落1.1cm,結痂;右肩部可見多處皮下出血,大4x0.3cm小0.7cm。
按照催債者么傳行的說法,他們當時把于歡“摁在了一個長沙發上”。
一名公司員工家屬則看到,有催債者拿椅子朝于歡杵著,于歡一直后退,退到一桌子跟前。他發現,此時,于的手里多了一把水果刀。
“我就從桌子上拿刀子朝著他們指了指,說別過來。結果他們過來還是繼續打我。”于歡供稱,他開始拿刀沖圍著他的人的肚子上攮。
么傳行回憶,于歡當時說“別過來,都別過來,過來攮死恁”,杜志浩往前湊了過去,于歡便朝其正面攮了一下;另有3人也被捅傷。
催債者急忙跑出了辦公室。10點21分,聞訊的民警快速向辦公樓返回。
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成更大爭議
經過司法鑒定,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造成死亡,另兩名被刺者被鑒定為重傷二級,一名系輕傷二級。
2023年11月21日,于歡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2023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罪名成立,判處于歡無期徒刑。
這已是從輕處罰之后的結果。該院給的理由是,被害人一方糾集多人,采取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秩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謾罵他人的不當方式討債引發,具有過錯。并且,于歡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對于歡“有正當防衛情節、系防衛過當”的律師辯護意見,法院沒有采納。法院認為,雖于歡當時人身自由權利受到限制,也遭到對方辱罵和侮辱,但對方均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況下,于歡與母親的生命健康權利被侵害的現實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不存在正當防衛意義的不法侵害前提。
北京刑辯律師王甫認為,“派出所處警”與“非法侵害繼續”并不沖突,一個重要的問題是,處警是否讓于歡認為他已經安全。而在本案中,警察離開辦公室后,還有人拉于歡坐下,把他往墻角杵,加上之前的一系列事情,在憤怒和糾纏之下,于歡產生的認知會影響其行為,若僅說“羞辱停止了就不能防衛”也是有問題的。
在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看來,于歡應當構成正當防衛。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其被討要的債務系非法債務;其次,于歡遭到了不法侵犯,11個人對其進行“非法拘禁”,甚至用 *** 對其母親進行侮辱。
家屬目前已委托律師上訴。二審 *** 律師殷清利表示,他們將于3月27日與法院溝通閱卷事宜。
公司及蘇銀霞的負債情況嚴峻
民警為什么到辦公樓4分鐘之后就離開了?按照判決書認定的說法,于歡的理解是民警“去外面了解情況”,蘇銀霞則認為民警是“到門廳外邊問怎么回事”。此后,母子試圖跟民警到門外。
不過,于秀榮及家屬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民警是準備離開公司,并且發動了車。在公司員工阻攔、僵持的時候,辦公室內發生了血案。
曾有多年從警經歷的律師王甫認為,警察的行為是有瑕疵的,“因為警察到場之后,應該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在這個前提之下才開始調查”,而在本案中,警察把被告人、被害人同時留在了現場。
于歡的二審律師表示,他們準備先起訴派出所不作為的行為。
判決書寫明,兩名民警、兩名協勤人員分別出具了處警經過和有關情況的說明,民警也用執法記錄儀記錄了案發當晚的處警情況。目前,警方尚未公布有關視頻。
據媒體報道,蘇銀霞因涉嫌另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正接受調查。接近蘇銀霞的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蘇目前尚未被起訴。
記者注意到,源大工貿公司及蘇銀霞的負債情況同樣嚴峻。
在血案發生之后,2023年10月,源大工貿及蘇銀霞等被申請人,被法院裁定凍結570萬元存款或查封其同等價值的財產;2023年11月,源大工貿公司被判決償還808萬元,蘇銀霞承擔連帶責任;2023年12月,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蘇銀霞等人亦被判決償還他人100萬元。
如何熬過經濟困境,與于歡的自由問題一樣,擺在了蘇銀霞一家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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