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贈繼承和遺囑繼承區別有哪些
遺贈繼承和遺囑繼承區別:
1.接受權利的主體范圍不同
在遺贈中,接受遺贈權的主體只能是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遺囑繼承中,接受遺囑繼承權的主體只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以內的人。
2.表示接受、放棄權利的法律規定不同繼承法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智聞網提醒您,在遺囑繼承中,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3.是否承擔清償死者債務的義務不同
受遺贈人只享受接受遺贈財產的權利,不承擔清償死者債務的義務。遺囑繼承人既有依遺囑繼承遺產的權利,又承擔在遺產繼承的實際價值范圍內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義務。
4.取得遺產的方式不同
受遺贈人無權直接參與遺產分配,而只能從遺囑執行人或遺囑繼承人、法定繼承人處取得遺產;遺囑繼承人有權直接參與遺產的分配以實現其繼承權。
二、遺囑繼承的條件有哪些?
遺囑繼承的條件:
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并且遺囑合法有效;
2.立遺囑人死亡;
3.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4.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遺贈繼承和遺囑繼承區別有哪些,也未放棄繼承權,同時也未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三、遺囑繼承的特征有什么
遺囑繼承的特征:
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和立遺囑人死亡是遺囑繼承的事實構成。
2.遺囑繼承直接體現著被繼承人的遺愿。
3.遺囑繼承人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相同,但遺囑繼承不受法定繼承順序和應繼份額的限制。
4.遺囑繼承的效力優于法定繼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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