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認為,現在一套房子的總價都很大,甚至可能要花費一個家庭一輩子的積蓄。因此買房首先要求安全,其次要求安心,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對于這種多人在賣的房子,安全過戶是第一前提,辦理銀行資金監管是一個好的渠道,而所有的資金,包括定金都應入監管賬戶。此外,過戶后,盡管法律保護善意的購房人,但由于房東債權人眾多,上門吵鬧的事情也不能完全排除,為了安心,如果購買者一定要買這個房子,建議在購買前要求中介約上其他在賣此房的人,做一個協商,以便和諧共處,盡可能避免日后的吵鬧。這些措施客觀上增加了購房人的成本,但在當前特殊時期,多一份細心,就多一份平安。
所謂資金監管,簡單地講,就是將購房款存入銀行監管賬戶,買賣雙方約定:當過戶手續完成時,賣方有權領取購房款;而當過戶不能完成時,買方有權取回購房款,監管方認可這些條件。
對于買方而言,這里應當注意的核心問題是:當交易不成功時,購房人如何順利從監管賬戶順利取回購房款,并有權解除合同。對此,我們的建議是以時間為界限,即當在某一天到來之時,無論出于何種原因(買方自身的原因除外),雙方仍無法完成過戶手續,買方即有權拿回房款,并有權解除合同。對于這一點,務必約定清晰、明確,以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糾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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