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北經視
男子為尋求刺激
將自己了解掌握制作炸藥的方法
傳播到群里
結果行政拘留五日!
最近,武漢市江夏區一男子為尋刺激,竟然在微信群里發布了炸藥的制作方法。
沒過多久,很快就被民警盯上了!
前段時間,藏龍島派出所民警在進行流動人口登記時,發現一位姓魯的男子手機內有一張制作炸藥的配方和工藝流程圖片。圖片上清楚的寫到,含金屬氧化物和含氧鹽燃燒劑,配方一到三等等。
民警進一步深挖發現,該男子在一個17人的微信群里對炸藥制作的配方、比例、流程、加工工藝等寫得十分詳細。見群友對其反應冷淡,為了顯擺,他還附上了一句話:“網上查不到的,我珍藏了多年的配方。”
經查,男子魯某,今年26歲,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一年多,近日閑聊無事,為吸睛尋刺激,將自己了解掌握的制作炸藥方法,傳播到群里。
民警表示,現在每個人基本上都是網絡安全的參與者, 每個人都要遵紀守法,對于網絡上一些謠言,不能傳謠,同時對一些違法的信息,一些關于制作炸藥的一些信息,包括平時公民的一些信息,也是不能在網絡上面傳播。
小伙伴,你們知道嗎?2023年,微信傳謠犯罪行為被正式入刑。下面,跟小編來了解一下,到底會怎么判刑?
微信等社交網絡發假信息
最高7年有期徒刑
如今,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臺上,網友發布的虛假信息屢見不鮮。《刑法修正案(九)》為此在第291條中增加一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微信朋友圈發布哪些內容違法?
1.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煽動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10.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若內容中包含以上情況,請立即停止在朋友圈中傳播。
民警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須謹言慎行,免得害人害己。利用網絡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夠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取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信群組。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