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
目前交付房屋時,建筑面積往往增大(不超過3%),但卻是套內建筑面積減少、公攤面積增大。為避免此種對買房人不利的情況出現,合同中有必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不得減少多少,公攤面積不得增大多少等,比如2%,并約定超出此范圍怎么辦,如能否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等。
關于價格、收費、付款的條款
對于價格條款,應有細項約束發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另外,可規定買方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通過的話,買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北京律師網建議購房者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最好爭取加入此條款,以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
關于房屋質量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關于交房期限和條件的條款
交房日期最好用數字的大寫形式。另外,開發商往往會利用后面的空格約定”由于供水、供電等部門或政府因素導致的延期交房,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購房者簽訂合同時要提高警惕,堅決要求劃去這樣的約定,否則,開發商只要延期交房,就會以這樣的理由做借口。
另外,開發商慣用手法就是約定低得驚人的逾期交房違約金,讓其違約成本遠低于其守約成本。解決的辦法就是增加其違約成本,將違約金比例提高到令其不敢違約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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