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宣傳《民法典》,普及法律知識。資料圖片
核心提示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3月8日,本報與市政務公開辦聯辦的《民生連線》欄目,邀請沈陽市司法局有關人士攜所屬律師事務所權威律師做客沈陽日報社5G直播間,就沈陽市《民法典》宣傳普及工作,《民法典》中關于婚姻、家庭財產、遺產繼承和遺囑等相關內容進行詳細介紹,并現場回答讀者和網友提出的問題。
本期嘉賓
沈陽市司法局普法與依法治理處一級主任科員 邵凱
北京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張蕊
遼寧成功金盟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崔增平
第一發布
宣傳普及《民法典》
沈陽工作成效顯著
《民法典》頒布以來,沈陽市將其作為“八五”普法規劃重點內容,采用多種形式宣傳貫徹《民法典》。
堅持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組織開展系列主題活動,累計參與市民達余人次。推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月,全方位、立體化開展民法典宣傳活動。2021、2022年民法典宣傳月期間,全市開展各類宣傳教育活動逾1500場次,發放宣傳資料40余萬份。舉辦了“我與民法典”全民微視頻大賽,征集優秀視頻作品700余部,并通過多個平臺展播。
與此同時,制作系列宣傳折頁及涼扇、手提袋、口罩夾、工作日記等普法產品,向市民免費發放。設計制作民法典“早安電子海報”600余幅、系列動畫片50集、微視頻300余期,廣泛應用于各種新媒體及LED屏幕、地鐵、公交、電梯電視廣告等宣傳載體。
重點關注
訂立遺囑
需注意這些
遺囑分為:
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六種形式。
訂立遺囑應注意的問題:
(1)明確遺產范圍
立遺囑人在設立遺囑時應詳細列明自身所擁有的全部財產,如立遺囑人生前未將部分遺產羅列在內胎兒也有繼承權 遺囑經公證更有效,可能導致被繼承人因遺產的分配產生糾紛,這既增加被繼承人的金錢、時間成本,也極有可能導致親情破裂。
(2)遺囑不可處分他人財產
立遺囑人無權處置夫妻財產中配偶一方的財產以及家庭共有財產中其他家庭成員享有的財產。
(3)不可創設遺囑形式
(4)除自書遺囑和公證遺囑外,其余遺囑形式均應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見證并簽名。
(5)書面遺囑應由本人親筆簽名,注明年月日,其中打印遺囑需遺囑人和見證人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關于婚姻和家庭財產《民法典》有這些規定
什么是“離婚冷靜期”?
《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律師解讀:有了“離婚冷靜期”,意味著申請協議離婚的當事人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之日起30日內,應當冷靜、理智地對自己的婚姻狀況和今后的生活進行充分考慮,考慮是否以離婚方式解決夫妻矛盾,考慮離婚對自身、對子女、對雙方家庭、對社會的利與弊,避免沖動離婚。
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患者能結婚嗎?
我國《婚姻法》禁止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疾病的人結婚,即便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只要沒治愈,該婚姻就屬于無效婚姻。
《民法典》出臺后,對該方面做出了新的規定:患嚴重疾病或醫學上認為不能結婚的人,在事先告知對方后,是可以結婚的。
律師解讀:本條規定是對原有法律的修改,同時也是一個重大突破,賦予了重大疾病患者正常婚育的權利。但考慮到重大疾病確實有損害配偶或子女身體健康的可能,故《民法典》同時規定:患重大疾病的人,應在婚前如實向對方告知,否則,對方有權在得知配偶隱瞞重大疾病的一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一方出軌背叛婚姻,無過錯方能多分財產嗎?
《民法典》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作為無錯方,可以要求適當多分。
律師解讀:根據《民法典》,夫妻之間有相互忠誠的義務,一方出軌背叛婚姻,重婚、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或者有其他重大過錯,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分居兩年
就能自動離婚嗎?
《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律師解讀:在離婚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是離婚案件判決準予離婚的條件之一,而非分居兩年就自動離婚。婚姻關系的締結與解除是慎重而嚴肅的,不存在自動離婚的情況。
離婚時無過錯方
能要賠償嗎?
根據《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律師解讀:《民法典》在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中新增設“其他重大過錯”條款,擴充保護范圍。實踐中,已有生效判決將丈夫的“冷暴力”行為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造成較大精神痛苦等,依法適用離婚損害賠償“其他重大過錯”條款加以懲罰,有效維護了婚姻關系中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
關于遺產繼承《民法典》有這些規定
侄甥可以代位繼承
《民法典》在原《繼承法》的基礎上,增加了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子女可以代位繼承自己父母的無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遺產的條款,擴大了代位繼承人的范圍。
律師解讀:比如說,如果姑姑沒有繼承人,那么侄子就可以繼承姑姑的遺產。如果按照原《繼承法》,由于沒有合適的繼承人,一些人的遺產可能會收歸國有,進而引發不少繼承問題,本條規定減少了無人繼承財產出現的可能性,體現了國家對私人財產的尊重。
遺產應該這樣繼承
如果人生前訂立了遺囑,則遺產按照遺囑分配。在沒有訂立遺囑的情況下,人身后的遺產要由法定繼承的方式進行繼承。
《民法典》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律師解讀: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增加了新的遺囑形式——
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
《民法典》在原《繼承法》的基礎上增加了打印遺囑和錄音錄像遺囑這兩種新的形式,適應了時代發展的需求,使得遺囑的形式要求更為規范。
律師解讀:打印遺囑中規定“打印遺囑的每一頁都要簽名”,防止了篡改打印遺囑的可能性,減少了因簽訂打印遺囑而產生的糾紛。
公證過后的遺囑更有證明力
根據《民法典》,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律師解讀:遺囑不是經過公證才發生效力,但公證過后的遺囑更有證明力。
連線實錄
問:起訴離婚了,法院沒有判離怎么辦?
答: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說,第一次判決不予離婚后,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原告在六個月內不能起訴,要滿六個月后原告才可以起訴,但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依然要考量雙方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
《民法典》有了新規定,增加了一種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即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所以,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最重要的是要保存好雙方分居滿一年的證據。
問:我是全職家庭主婦,離婚時如何爭取權益?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據此,作為全職媽媽,在掌握自己長期照顧子女、老人、料理家務等證據后,離婚時可主張離婚經濟補償。
問:離婚時夫妻都想要孩子,孩子撫養權歸誰?
答:根據《民法典》及相應的司法解釋規定,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如果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也應予支持。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還應當尊重子女的意愿。
問:我老公出軌背叛婚姻,能讓他凈身出戶嗎?
答:法律上并沒有“凈身出戶”的概念,“凈身出戶”是一個財產分割比例的問題。
如果一方出軌,構成了重婚、有配偶的人與其他人同居或者其他重大過錯,證據充分的話,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損害賠償,法院一般會支持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但損害賠償的金額要與損害后果相適應。
問:立遺囑和不立遺囑在繼承遺產時有區別嗎?
答:有效的遺囑可以將財產留給指定的繼承人,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順序繼承。法定繼承按照下列順序繼承遺產: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問:親人突然去世,繼承人不知道遺產情況怎么辦?
答:一種方式是通過繼承權公證來實現繼承權的歸屬,然后繼承人憑繼承權公證書向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車管所、市場局、不動產登記機關等相關機構進行查詢;另一種方式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查詢或者聘請律師申請法院調查令調查被繼承人具體的遺產信息,之后再依據人民法院判決書辦理相關過戶、變更手續。
問:正在懷孕中的胎兒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嗎?
答:《民法典》設立了胎兒利益特別保護制度,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時,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有繼承遺產的資格和權利,但胎兒出生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自始不存在。
問:老人不會寫字,需要別人代書遺囑,要注意什么?
答:代書遺囑要求立遺囑人必須親自口述遺囑內容,而不是由代書人按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也不能由代書人按照被繼承人之外的其他人的口述設立遺囑。
代書人應當與被繼承人沒有利害關系,且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可由其中一個人代書。代書人書寫完畢的遺囑,應交由其他見證人核實,并向遺囑人當場宣讀,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后,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并注明具體日期。
問:能立遺囑把遺產留給沒有親屬關系的人嗎?
答:《民法典》規定,立遺囑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處分自己的個人合法財產,可以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組織或者國家、集體。
因此,立遺囑人按照自己的想法,把財產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例如沒有血緣關系的人,法律是允許的。立遺囑人把財產留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叫做遺贈,而這個可能獲得遺產的人,叫做受遺贈人。
需要注意的是,繼承開始后,受遺贈人要在知道自己受遺贈后的六十日內,作出“接受”還是“放棄”這個遺產的明確表示。如果六十日到期沒有表態,則法律上會被認定為是“放棄”,就不能再得到遺產了,所以一定要及時明確表態。另外,遺贈的對象,不能違背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如果把遺產贈給婚外同居異性則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沈陽日報、沈報全媒體記者 徐佳婷/文
高級記者 張文魁/攝
主播:李千惠
視頻:徐小凌 丁思文 賀天榆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其它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