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我國法律是不允許強奸等行為的,如果犯有此罪,則需要接受刑法的處罰。
可是因為兩者較為相似,仍然有許多人對其認識不足。
那么,我國法律規定的嫖娼和強奸有什么區別?
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什么是嫖娼、強奸?
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行為。
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錢交易上的性關系。
嫖娼在我國受到法律的禁止,屬于違法行為,賣淫、嫖娼的,賣淫嫖娼更容易傳染性病,乙肝,艾滋病,等各種疾病。
強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強制與被害人進行性交,屬于違法犯罪行為。
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國家(除了阿富汗、塞拉利昂、剛果民主共和國),強奸行為都屬于犯罪行為。
當被害人因為酒精或藥物或宗教影響等而無法拒絕進行性行為時,與其發生性行為也被視為強奸。
我國法律規定的嫖娼和強奸有什么區別?
我國刑法規定的強奸,是指違背婦女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脅或其它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其關健在于違背婦女的意愿。
而在嫖娼中,雙方是自愿發生性行為的,沒有違背女方的意愿,所以不能構成強奸。
強奸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根據1997年10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8]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我國法律規定的嫖娼和強奸有什么區別的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簡單來說,嫖娼和強奸的區別主要在于是否采用暴力手段脅迫;
如果有,則是違背了婦女意愿,即是強奸。
如果被認定強奸一般都會受到刑事處罰。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