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精品案中有哪些原則?
如何確定賠償的標準,是一個較為復雜的問題。
世界各國大抵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加以確定。
總體來看,各國在賠償標準上大致奉行三種不同的原則,即懲罰性原則、補充性原則、撫慰性原則。
這三種原則分別代表了三類不同水平的賠償標準。
1、懲罰性原則懲罰性原則,指賠償標準對侵害方應具有懲罰性,除使侵害方賠償足以彌補受害人所蒙受損害的費用外,還要付出對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應負責任的懲罰性費用。
[1]這實際上就是賠償額等于損失額加上懲罰金額,因此這一原則下的賠償額是比較高的。
2、補償性原則補償性原則,指賠償額能夠彌補受害人所受的實際損失,這一原則下的賠償標準等于實際所受損失額。
3、撫慰性原則撫慰性原則,這一原則認為國家賠償不可能對受害人的實際損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濟,國家機關本身的性質和特征決定國家賠償只宜作象征性的撫慰,賠償額只能限制在實際所受損失額的范圍之內。
所以這一原則下的賠償標準通常低于實際損失額。
由于《國家賠償法》制定之初,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不高,財政負擔能力有限,同時,間接損害難以認定、計算,不宜操作,因此國家賠償標準采用的是撫慰性原則。
但從目前情況來看,撫慰性原則已經遠遠不能彌補受害者的損失,況且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已大大提高,應該有能力相應地提高賠償標準。
從世界范圍賠償制度的發展情況來看,間接損害與精神損害已被許多國家納入賠償范圍,因此我國也應作相應的改革或完善。
這個我們國家的賠償也不是說沒有原則的賠償的。
這個國家的賠償是遵循上面這些原則的。
當我們實在是面臨要國家賠償的時候,這個是要比對這個國家的賠償法律的。
不能說自己覺得自己要國家賠償多少就賠償多少,這個想法從根本上來說就是錯誤的。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