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斗毆罪包括在社會公共生活中應當遵守的各項共同生活的規(guī)則、秩序,在實際生活中,聚眾斗毆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場所,例如在公園、影劇院中,也可以是發(fā)生在較僻靜的私人場所。那么,聚眾斗毆但是沒有動手會怎么判刑,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網友咨詢:聚眾斗毆但是有監(jiān)控證明沒有動手會被判刑嗎?
內蒙古信真律師事務所康生團隊律師律師解答:
眾斗毆罪是指為了報復他人或者犯罪目的召集眾人成幫結伙互相進行毆斗,破壞公共秩序與公私財產的犯罪行為,其他根據(jù)憲法顯示,打架斗毆即使沒有動手,但是在這其中擔當主犯的角色,阻止、領導犯罪的應當負上刑事責任。
聚眾斗毆一般只處罰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如果沒有動手,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被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二)聚眾斗毆人數(shù)多,規(guī)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斗毆的。
康生團隊律師律師解析:
聚眾斗毆的認定界限:
(一)聚眾斗毆罪與群眾中因民事糾紛而互相斗毆或者結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現(xiàn)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動機、目的,不是流氓活動,在群眾中的互相斗毆或械斗中犯故意傷害罪(包括輕傷、重傷)、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罪的,構成何罪就認定何罪。
(二)聚眾斗毆罪與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的動機、目的不同。聚眾斗毆罪是基于流氓動機,在實施各種流氓活動時破壞公共秩序,后罪則是基于某種個人動機、目的,用聚眾鬧事方式,要挾國家機關或有關部門,以滿足個人的要求為目的。
2、犯罪形式不同。聚眾斗毆罪可以聚眾進行,也可以單獨實施,后兩種罪只能聚眾實施。
(三)聚眾斗毆罪與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界限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這說明在聚眾斗毆活動中,一旦造成他人重傷、死亡的,一律按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這是對犯罪的一種轉化型規(guī)定。
聚眾斗毆沒有造成重傷或死亡后果的,聚眾斗毆的參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為有可能產生傷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為傷害的后果,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康生律師 從事政法工作35年。刑事辯護經驗豐富 擅長處理各類經濟糾紛
常年擔任各大企業(yè)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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