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搶劫債務人財物如何處理
民法典對搶劫債務人財物如何處理沒有規定,而依據《刑法》規定,債權人通過暴力、恐嚇等的手段,對債務人財產進行搶劫的,構成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債權人討債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協商和解是指討債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
2、調解法。
討債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并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仲裁法。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
4、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
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討債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
5、申請支付令法。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討債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討債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
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討債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對搶劫債務人財物如何處理
沒有規定,而依據《刑法》規定,債權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債務財物的,會構成搶劫罪,按刑事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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