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是一種再犯罪的事實,面對累犯,法律是鐵面無私的。累犯一般都是從重處罰的。那么,累犯和慣犯有什么區別?累犯究竟能不能判緩刑?下面跟大律師網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2023累犯什么情況下能判緩?
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不得適用緩刑和假釋。關于累犯具體法律法規如下:
根據我國《刑法》第65條規定對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即采取必須從重處罰的原則。確定其刑事責任,應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對于累犯必須從重處罰。即無論成立一般累犯,還是特別累犯,都必須對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相對較重的刑罰,即適用較重的刑種或較長的刑期。
(二)從重處罰,是相對于不構成累犯,應承擔的刑事責任而言。也即對于累犯的從重處罰,參照的標準,就是在不構成累犯時,應承擔的刑事責任。也有學者認為是“應以不構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為從重處罰的參照標準。
具體而言,就是當累犯所實施的犯罪行為與某一不構成累犯者實施的犯罪行為在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條件下,應比照對不構成累犯者應判處的刑罰再予以從重處罰。”這種看法值得研究。因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體情況不同,這種與其他犯罪人進行的橫向比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
(三)從重處罰,必須根據其所實施的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確定其刑罰,不是一律判處法定最高刑。
累犯和慣犯有什么區別?
(1) 行為人有前科是成立累犯的必要條件,而慣犯則不存在這種限制,有前科的可以成立慣犯,無前科的而屢次實施犯罪的,同樣可以成立慣犯;
(2) 慣犯反復實施的必須是同種犯罪,而累犯則沒有同種犯罪和異種犯罪的限制;
(3) 累犯要求前后罪須為被判處一定刑罰之罪,而慣犯則無此要求;
(4) 在主觀方面,累犯實施犯罪行為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間接故意。慣犯實施犯罪行為所持的心理態度則只能是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實施犯罪,不能成立慣犯;
(5) 構成累犯的犯罪種類多,而構成慣犯的犯罪種類僅限于盜竊、賭博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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