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案情簡介】
張三為食用野味,于2023年12月上旬在國有林地內,私自放置鋼絲獵套13個,并于2023年1月左右,捕獲國家“三有”野生動物東北狍(學名:矮鹿)1只,后獵物被其送給他人食用。此次捕獲獵物后,其將13個獵套移動位置繼續獵捕野生動物,又于2023年2月左右,再次捕獲東北狍1只,獵物被其運至住處,扒皮后大部分狍肉被其食用,剩余的頭部和四個蹄子被其埋在住處附近雪堆中隱藏,案發后被公安機關收繳。
【法院觀點】
張三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禁獵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
【判決結果】
張三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二、什么是非法狩獵罪?
非法狩獵罪,是指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珍禽珍獸或者其他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非法狩獵罪怎么判刑?
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案例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2023)吉7603刑初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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