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官網消息,前期,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兩名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稅款,在相關稅務機關協作配合下,對其依法開展了全面深入稅務稽查。
經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23年至2023年期間,通過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將其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兩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稅收法律法規,擾亂了稅收征管秩序。
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朱宸慧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擬處1倍罰款共計6555.31萬元,對林珊珊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擬處1倍罰款共計2767.25萬元。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官網
杭州市稅務部門對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稅案件的處理,讓我們不禁思考,什么是個人獨資企業?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能否“避稅”?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存在什么風險?我們對相關問題做個梳理,供讀者參考。
一、什么是個人獨資企業?
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之前,應當先了解什么是個人獨資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二、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能否“避稅”?
個人獨資企業在財稅方面有一些不同的規定,建議設立前先了解以下規定,以便了解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是否真的能“避稅”。
1.設置會計賬簿方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1條明確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
2.納稅人資質登記方面
在納稅人資質登記方面,應當根據情況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或者小規模納稅人。
什么情況下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個人獨資企業的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主要法律依據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2條的規定。根據該規定,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的,除該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對于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般情況下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但是在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條件下,個人獨資企業也可以選擇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主要法律依據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的規定。根據該規定,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該辦法所稱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進行核算。
什么情況下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23〕33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3.稅款征收方面
稅務機關對個人獨資企業采用查賬征收方式征收稅款。個人獨資企業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1年第49號)第35條第1款第2項至第6項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1年第49號)第35條規定如下,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4.適用增值稅條款方面
個人獨資企業適用增值稅中關于“單位”的有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11年修訂)第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條所稱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5.適用所得稅方面
對于實行查賬征稅辦法的個人獨資企業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5%至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
《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法規>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6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生產經營中有8個項目扣除依照本辦法的法規執行,不比照《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5號)確定。
對于實行核定征稅辦法的個人獨資企業生產經營所得,稅務機關采用定額征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
《關于<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口徑的通知》(國稅函[2001]84號)明確指出,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并且企業性質全部是獨資的,年度終了后匯算清繳時,應納稅款的計算按以下方法進行:匯總其投資興辦的所有企業的經營所得作為應納稅所得額,以此確定適用稅率,計算出全年經營所得的應納稅額,再根據每個企業的經營所得占所有企業經營所得的比例,分別計算出每個企業的應納稅額和應補繳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官網披露的信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23修正)的相關規定,朱宸慧、林珊珊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原本應當在年度匯算清繳時統一按照綜合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其通過虛構業務方式將其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使之適用5%至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
三、哪些特殊問題建議關注?
法律對個人獨資企業還有一些規定比較特殊,建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前關注:
1.投資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條和第16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同時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作為投資人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
2.主體資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2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3.無限責任/債務承擔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8條指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8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4.經營場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8條規定,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分支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4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6.簽訂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2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招用職工的,應當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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