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房地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行政法規:《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3、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房地產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部門規章:《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嚴格房地產用地管理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的緊急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307號――關于發布行業標準《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的公告、《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9號--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注銷前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
關于房地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二、房產證沒到手原因 1、購房初期,還未辦理相關手續
購買房屋也是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手續辦理的,像這種情況其實就是開發商現在還沒有去到房管局備案,這種情況基本上也就是辦理房產證時間的問題了。房屋買賣的雙方就可以直接去到開發商那里來辦理合同的轉讓,接下來的事情就跟購買新房一樣,到房管局去備案就寫買方的名字就可以了,銀行的按揭也是買方他們去辦理即可。
2、還貸期間,沒有交房
如果房屋還在還貸期間,還沒有交房,可以讓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賣方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注銷完成后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3、房屋本身原因不能辦理房產證
有的房屋由于其本身是不能辦理房產證的,購房者在入住后也不能取得房地產權證,建議購房者們不要購買這類房屋,由于沒有產權證那么將不能貸款、不能過戶、也不能辦理公證,那么簽署的協議合同也是無效的。
三、買房注意事項
1、風險大。房產證是房屋產權歸屬的證明,房產證沒有到手,始終不能證明該房屋是屬于自己的,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
2、明確違約責任。如果買賣雙方確實因為一些特殊原因暫時不能辦理房產證書,雙方應對該房產進行詳細了解,明確房產證何時能拿到,并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準,同時也要有心理準備。
3、盡量降低風險。房產交易涉及到的資金數額比較大,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盡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
以上就是關于房地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的相關介紹,對于房屋的買賣,大家還是要了解相關的制度和具體手續的辦理方式,根據自己的情況來選擇合適的房屋,要了解一下房屋產權的問題,如果對此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建議可以咨詢一下找法網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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