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取保候審最佳時間是哪些時候
在刑事訴訟的司法實踐中,刑事案件的最佳取保時間是刑事拘留期間,也就是所謂的刑事案件的黃金37天。這是因為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最長期限是37天,在拘留期間,公安機關作為偵查機關必須向人民檢察院申請逮捕犯罪嫌疑人,一旦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公安機關將有足夠時間極力搜集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
二、取保候審的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后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兩者面臨的處罰完全不同。不管是醉駕還是酒駕,如果滿足保釋的條件,一般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三、取保候審的條件
適用取保候審的條件:
(1)取保候審的情形: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①未經執行機關的批準不得離開指定居住的市、縣。
②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證人作證。
④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上述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殺生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總的來說,如果想要提起取保候審,一定要在批捕37天內提起,這也是根據有關規定定下的時間,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最長不能超過37天,想要申請的話,那就在這個時間段里面提出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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