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電信網絡詐騙重點知識-
為預防、遏制和懲治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加強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2022年9月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該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01
什么是電信網絡詐騙?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電信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通過遠程、非接觸等方式,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02
電信網絡詐騙的打擊范圍,包含什么?
境內詐騙行為。
中國公民在境外實施的詐騙行為。
境外針對境內實施詐騙的行為:境外的組織、個人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的,或者為他人針對境內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產品、服務等幫助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和追究責任。
03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劃重點
1
根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制造、買賣、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設備、軟件:
· 電話卡批量插入設備;
· 具有改變主叫號碼、虛擬撥號、互聯網電話違規接入公用電信網絡等功能的設備、軟件;
· 批量賬號、網絡地址自動切換系統,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驗證、語音驗證的平臺;
· 其他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的設備、軟件。
2
根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二十一條,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為用戶提供下列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依法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不得提供服務:
· 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
· 提供網絡代理等網絡地址轉換服務;
· 提供互聯網域名注冊、服務器托管、空間租用、云服務、內容分發服務;
· 提供信息、軟件發布服務,或者提供即時通訊、網絡交易、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發布、廣告推廣服務。
3
根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幫助:
· 出售、提供個人信息;
· 幫助他人通過虛擬貨幣交易等方式洗錢;
· 其他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支持或者幫助的行為。
根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等,不得提供實名核驗幫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上述卡、賬戶、賬號等。
根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以下行為會被處罰:
· 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 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相關幫助的違法犯罪人員,除依法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外,造成他人損害的金融課堂 | 對電信詐騙重拳出擊,《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來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以上僅為部分法律內容摘錄,詳情可閱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全文。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其它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