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經被刑事拘留怎樣辦取保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以及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可以知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具體的流程如下:
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
3、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刑拘一般指刑事拘留。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二、取保候審時間長好還是時間短好
取保候審沒有時間上的限制,但總的時間不超過一年。也不存在好壞之分,它只是保證訴訟進行的一種手段,即等候審理。取保候審比起其他強制措施而言,就在于取保候審不限制人身自由,對此取保候審的嚴重程度也就輕于其他強制措施,所有能夠取保候審還是取保候審。在我國,對應當逮捕的人犯,如發現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司法機關將申請保釋的人和保證人當面對保落實,然后予以釋放。這種保釋措施體現了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
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不難,已經被刑事拘留那就按照法律規定辦取保候審就可以了,這是按照根據我國現有法律得出來的結論。大致的流程就是申請之后批準,最后就是執行了。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已經被刑事拘留怎樣辦取保的問題作出了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疑問的話,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內容,或者也可以咨詢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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