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和取保候審有哪些區別
1、適用對象不同。
2、期限不同。
3、適用的條件不同。
4、適用的機關或者決定的機關不同。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于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而保釋是具保釋放、取保釋放的簡稱。為在司法機關被關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擔保而準予釋放。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是案件在偵查期間采取的強制措施,已判決的服刑的,符合相應條件可以申請保外就醫。
二、被判拘役會有案底嗎
會的,犯罪記錄檔案就是所謂的案底,是用來專門記錄公民違法犯罪等行為的。因此,雖然拘役刑是輕于有期徒刑的刑罰,但其始終是法律對違法犯罪行為給予的一種刑事制裁,是會留有案底,記入犯罪記錄檔案中的。而且這種犯罪記錄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終身存在不能取消。
在現實生活中,針對于犯罪情節比較輕的,一般都只會處以拘役處罰,拘役只是在短時間內內剝奪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而且會做一定的義務勞動。綜上,拘役會有案底,且一旦形成,終身不能取消。
三、拘役和管制是刑事處罰嗎
是刑事處罰。管制是指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罰方法。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3年。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決,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如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對他人采取非法剝奪自由的手段,將其鎖、捆在某一地點,其犯罪行為較輕,但這種行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隨時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對于這類犯罪,可給予拘役的刑事處罰。
對拘役和取保候審來說,這兩者的法律概念不同,適應的情況不同。判拘役之后會留下案底,因為拘役屬于主刑的一種,是短期的自由刑,在刑事處罰的范圍內,針對的是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人,需要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強制犯人參與勞動改造,會給一定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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