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搶劫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應當立案。搶劫犯罪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因為它不僅直接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而且因為它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就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因此我國《刑法》將搶劫罪列為重罪,并作為歷來重點打擊的對象。
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由于搶劫罪屬于行為犯,因而在定罪的時候其實并不會考慮到具體的數額,只要有實施搶劫行為,不管是否有搶劫到財物,最終都是會以此罪定罪處罰,不過此時因為沒有實際搶劫到財物,那么在處罰的時候可能就不會太重。另外,我們也要注意,雖然立案的時候不考慮數額,但是后面進行處罰數額可以說影響是很大的。
二、搶劫罪可判死刑的情況有哪些?
搶劫罪是我國最嚴重的八種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條規定了可判處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種,具體如下:
(一)以下情形一般多考慮可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 在搶劫過程中殺人的,比如為搶劫而直接傷害或殺人,造成死亡或兩人以上重傷的。
2、 同時具備上述八種情節中兩種以上情節的。
3、 搶劫金融機構的。
4、 搶劫搶險物資,造成嚴重后果的。
5、 搶劫軍用物資,嚴重減弱戰斗力的。
(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慮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1、 在搶劫過程中,并不是為了滅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 雖在搶劫中造成重傷,但沒有殘疾的。
3、 雖有八種情節之一,但情節不嚴重的。
4、 多次及數額大,但如行為人認罪態度好,積極退賠,也可適用死緩。
如果是行為人實施了搶劫的行為的,那么無論搶劫的數額多少,或者是情節的嚴重程度如何,都會被認定為搶劫罪,一旦被認定為搶劫罪,就會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行為人的犯罪情節十分嚴重的,那么甚至會被處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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