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判緩刑的是什么條件限制?
判緩刑的的條件是,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犯罪情節較輕、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等。
《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取保候審和緩刑的區別是什么?
1、適用程序的時間不同。
取保候審還沒有經過法律宣判,有可能免于刑事責任,緩刑是已經經過法律程序宣判。
2、執行部門不同。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緩刑是由法院宣判和服刑部門執行。
三、犯罪分子在緩刑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四、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是什么?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法律制度中規定的緩刑的條件限制跟取保候審沒有任何關系,因此,在人民法院還沒有定罪量刑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并不代表一定可以宣告緩刑。取保候審和緩刑的法律性質也不一樣,取保候審是很常見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被宣告緩刑,則說明經法院審理,確認當事人構成犯罪。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取保候審判緩刑的是什么條件限制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通過法律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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