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公民信息罪可以取保嗎
符合條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可以取保。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侵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侵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本身以及單位的工作人員(自然人)。
4、主觀要件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侵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有關規定有哪些
1、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
(1)、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4)、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5)、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6)、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7)、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8)、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10)、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1)、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后果的;
(2)、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3)、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
(4)、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沒有具體的案件就不能確定的分析侵犯公民信息罪可以取保嗎;只有犯罪的情節較輕,而且也有悔罪的表現,那么才可以申請取保,但在取保時也需要提供保證人或者是保證金,這樣才能辦理取保手續,所以,案件不同所處理的方式就會不一樣。希望本篇文章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北京碩恒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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