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樣區分敲詐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
1、犯罪客體或侵害對象不同。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是單一客體,即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非法拘禁罪:一般只具有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除因索取債務的情況外,沒有勒索財物和要求其他利益的行為,也是當時當場已經實施的犯罪行為;敲詐勒索罪:一般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聲稱是將來實施,不是當時當場已經實施的犯罪行為。
3、犯罪目的不同。非法拘禁罪:以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為目的。敲詐勒索罪:以勒索財物或獲取其他利益為目的。
二、非法拘禁可以判多少年
非法拘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行為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權,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按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從重處罰,僅限于“利用職權”的情形;沒有利用職權的,不得從重處罰。另外,應當注意,行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個從重處罰情節的,應在更大幅度上從重處罰。比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又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就屬于這種情況。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怎么樣區分敲詐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通過法律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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