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體意外險的定義
團體意外險,即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是一種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形式,而其保險責任、給付方式則與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
所謂意外傷害是指非本意的、外來的、不可預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險人的身體遭到嚴重創傷的客觀事件的。如人們在游泳時,不幸溺水身亡應屬于意外事故;而在水里突發心臟病導致死亡,就不屬于意外傷害,因為它是身體內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在約定的保險期內,因發生意外事故而導致被保險人死亡或殘疾,支出醫療費用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保險公司按照雙方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險金的一種保險。其特點一般是交費少,保障高。
二、團體意外險與個人意外險的區別
相對于個人投保,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費低,保障高;保險有效期內可以隨時變更人員(在一個保險有效期內變更人員不得超過原保單人員的50%),滿足企業人員流動管理需求;即可以根據員工的職業類別投保,也可根據投保單位類別投保,公平合理,方便快捷;殘疾比例由中保協統一規定,理賠確定;保費既可以作為員工福利由公司支付,也可以由公司和員工共同支付;分擔員工發生意外時產生的醫療傷殘死亡撫恤金等費用,轉移企業財務風險,也是對員工及員工家庭負責的最好體現。
三、購買團體意外險的好處
(一)員工
1.提高員工福利。
2.對員工的人身安全是一種保障。
(二)公司
1.有利于企業吸引和留住人才,穩定公司人才隊伍。
2.為員工購買員工人身意外險還能夠減輕企業所承受的損失。
四、團體意外險主要內容
1.意外身故/傷殘:因意外傷害事故身故/傷殘,保險人將給付意外身故/傷殘保險金;保險人對資料的審核通過后,意外身故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給付100%的保險金,傷殘將按照“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行業標準)”來進行評定給付。
2.意外醫療:因意外傷害事故需門診或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保險人將就其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實際支出的,按照當地社會醫療保險主管部門規定可報銷的、必要的、合理的醫療費用給付醫療保險金;
3.猝死:在保險期間內,若被保險人不幸猝死,保險人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進行賠付。
4.住院津貼:因意外傷害事故故入院治療,保險人按照保險單載明的住院誤工津貼日額給付,累計給付天數以180天為限。
5.電話咨詢及墊付服務:被保險人不幸發生緊急意外傷害事故后,可直接撥打救援電話,將提供以下服務:24小時電話醫療服務、指定大醫院中住院醫療費用的擔保或墊付等專業服務今日銀保。
6.重大疾病:被保險人在合同生效九十日后(按照保險人相關規定續保的,不受前述九十日的限制),初次發生并經專科醫生明確診斷患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附加合同終止。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導致上述情形發生的,不受前述九十日的限制。
7.飛機意外身故/傷殘: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機期間不幸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或傷殘的,保險人將賠償意外身故保險金或意外殘疾保險金。
8.火車意外身故/傷殘: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營運的火車(含高鐵、地鐵)期間不幸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或傷殘的,保險人將賠償意外身故保險金或意外殘疾保險金。
9.輪船意外身故/傷殘: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營運的輪船期間不幸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或傷殘的,保險人將賠償意外身故保險金或意外殘疾保險金。
10.汽車意外身故/傷殘: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營運的汽車(含公交、出租車)期間不幸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將按照條款給付保險金。
注:最終方案并不一定包含上述所有保障類型,僅供參考(微信公眾號今日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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