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jù)規(guī)定多人指控犯罪成立嗎?
1、被多人指控并不一定就會被認定為犯了特定的罪名
(1)應當需要別的書證物證加以證明。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jù),重調(diào)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如果僅僅只有證人證言的,那就不能定罪。
(2)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jù)證明;
②據(jù)以定案的證據(jù)均經(jīng)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③綜合全案證據(jù),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2、對犯罪嫌疑人的辨認,辨認人不愿意公開進行時,可以在不暴露辨認人的情況下進行,并應當為其保守秘密。
對辨認經(jīng)過和結(jié)果,應當制作辨認筆錄,由偵查人員、辨認人、見證人簽名。必要時,應當對辨認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機關會撤案嗎?
1、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機關會撤案。
經(jīng)過偵查,發(fā)現(xiàn)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1)沒有犯罪事實的;
(2)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3)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4)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于經(jīng)過偵查,發(fā)現(xiàn)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并對該案件繼續(xù)偵查。
2、需要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的,辦案部門應當制作撤銷案件或者終止偵查報告書。
(1)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2)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時,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發(fā)給釋放證明書。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應當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對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強制措施;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
(3)對查封、扣押的財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凍結(jié)的財產(chǎn),除按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另行處理的以外,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jié),并及時返還或者通知當事人。
三、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一定會判刑嗎?
1、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會判刑。
立案偵查追究法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定會被判刑,被立案偵查的后果:當事人需要接受司法機關的調(diào)查、可能遇到對當事人進行偵查羈押等。立案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以及檢察院為查明事實和真相 對犯罪立案并依靠刑偵技術獲得證據(jù) 查明真相的過程。立案追究的行為,必須是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罰應罰性的行為,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需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才予以立案。
2、列為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有罪。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指的是,涉嫌犯罪受到刑事追訴的人,是偵查機關初步的懷疑對象,任何人在沒有證實和判決有罪之前,都應該視其為無罪。
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可以讓被害人、證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對與犯罪有關的物品、文件、尸體、場所或者犯罪嫌疑人進行指認。幾名辨認人對同一辨認對象進行辨認時,應當由辨認人個別進行。對場所、尸體等特定辨認對象進行辨認,或者辨認人能夠準確描述物品獨有特征的,陪襯物不受數(shù)量的限制。對多人指控犯罪成立嗎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yè)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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