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人員的朋友能夠探監嗎
在實踐中,親朋好友經監獄方同意也是能夠和服刑人員見面的。需帶地方公安機關出具的會見人與被會見人關系證明和本人身份證件,到監獄獄政部門辦理會見證。非家屬的朋友關系是能夠探監的。雖然法律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在實踐中,親朋好友經監獄方同意也是能夠和服刑人員見面的。
1.看守所里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能夠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2.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能夠探視,但是一月不能超過三次。一般來說,周六周日不是探視的時間。
二、探監一次會見最高能夠允許幾個人
按照《罪犯會見通信規定》的要求,一般不能多于3個人。對于多位親屬或監護人申請會見的,能夠分批次進行。綜上來說,每月的會見次數、同時會見的人數是有嚴格規定的,不過,對于接受了委托的律師,出于辦案的需要,一般是不受以上次數限制的,只要監獄方批準會見即可。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會見是建立在雙向同意的基礎之上的,如果罪犯提出會見申請,而家屬不愿意會見,那么無法成行,同樣的道理,家屬提出會見申請的,只有罪犯同意時才能會見成行。
除了傳統的“面對面”會見之外,如今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如今也有遠程視頻會見的形式,這對于一些腿腳不便的親屬或監護人來說,是一種便利。此外,除了會見家屬、監護人的權利之外,罪犯同時享有通電話、通信的權利,但是必須遵照相關制度,比如針對罪犯郵遞的信件,經監獄方檢查后才能郵遞,但如果是寫給監獄上級機關或其他司法機關的信件,監獄方則不能拆開檢查。同樣的道理,對于外面郵遞給罪犯的信件,監獄方檢查并登記,檢查無誤后再轉交給罪犯。而對于信件中有夾雜違禁物品的,或者信件的內容不利于罪犯改造的,監獄方面是能夠予以暫扣的。
綜上所述,法律法規層面對于探視頻次、單次探視時長的規定是一個月一次、單次一般不超過30分鐘,允許最多3個人同時會見。當然也有特殊情況,比如罪犯家庭出現變故的時候,經允許,是能夠延長單次探視時間的,具體還要根據實際情況以及監獄方的規定來執行。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服刑人員的朋友能夠探監嗎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通過法律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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