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終于等來了法院的最終判決,很多家屬都很著急,什么時候才可以去探視,去和服刑人員見面?
想要探視服刑人員,就必須等他們都入監之后了。
法院判決下來,一般是一周左右的時間服刑人員就會被送去監管單位了。在這期間,服刑人員一般還是不能和家屬見面的。
直到入監后,服刑人員才可以和家屬見面。但是新入監的服刑人員,還有一些個人資料需要錄入,以及很多必要的流程需要去做。
所以當服刑人員可以與家屬會面的時候,都是入監一個月后的事情了。
那家屬怎么知道服刑人員入監了沒?或者入監多久了呢?
家屬不用擔心,因為根據相關規定,當服刑人員入監之后,監獄是需要通知家屬的,通知書在服刑人員入監后的5日之內發出。
具體什么時候才可以探監會面呢?
這需要家屬到監獄官網查詢,或者致電咨詢。因為每個監管單位的可預約時間都不同,而且如果服刑人員的數據還沒有完整地錄入監內系統,也是無法預約的。
什么人能去探監會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
也就是說,如果和服刑人員是朋友關系的話,是不能去探監的。
而且有些監管單位更加嚴格,規定必須要直系親屬或配偶才可以探監,也就是說連表妹堂哥那些親屬都無法去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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