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
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五一”期間,發現醉酒駕駛者,將對其進行刑事拘役,醉駕者一旦被查實,將面臨最高半年拘役的處罰。
醉駕將以危險駕駛罪量刑
醉酒駕駛、飆車等行為將以危險駕駛罪入刑。針對《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實施,最高檢、最高法發布《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以下簡稱《規定》)提及上述內容。
《規定》補充、修改了10項罪名,其中醉酒駕駛、飆車以“危險駕駛罪”入刑。
對于醉駕行為,《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同時,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關于酒駕醉駕修改后的法律規定
酒后駕車
酒后駕駛機動車延長了暫扣駕駛證的時間,時間為六個月,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增加了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規定。
醉酒駕車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增加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針對該行為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后駕駛營運車輛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增加處十五日拘留的行政處罰,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車輛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該條款增加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上述規定針對營運車輛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大,體現了國家對公共安全的重視。
醉酒駕車肇事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案例一
2023年6月15日22時24分許,和林交管大隊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三鋪街執勤時,對一輛沿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三鋪街由東向西行駛至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三鋪街玉珍飯店門前處時,車牌號為蒙AXXXXX號小型轎車例行檢查,和林交管大隊執勤人員向該車輛駕駛人蘭某某表明了執法身份并要求其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該駕駛人出示了其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在對駕駛人與駕駛證上記錄信息進行檢查核對時,發現該車輛駕駛人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由執法人員對車輛駕駛人蘭某某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呼出氣體酒精濃度檢測報告單顯示酒精濃度為115mg/100ml。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于同日23時29分許,由執法人員將車輛駕駛人蘭某某帶到和林縣醫院急診科進行血樣提取,并通知家屬。于2023年6月16日9時21分把駕駛人蘭某某血樣送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經檢測駕駛人蘭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95.49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案例二
2023年06月15日22時02分許,和林交管大隊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商業街路段執勤時,對一輛沿盛樂經濟園區商業街由南向北行駛至華楓小學東處車牌號為蒙JXXXXX號小型轎車例行檢查,和林交管大隊執法人員對該車輛駕駛人楊某某表明了執法身份并要求其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該駕駛人向我們出示了其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在對駕駛人與駕駛證上記錄信息進行檢查核對時,發現該車輛駕駛人楊某某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隨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由執法人員車輛駕駛人楊國文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經檢測駕駛人楊某某呼出氣體酒精濃度檢測結果為 36mg/100ml,達到飲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內蒙古實施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
酒后駕駛的危害如下: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后駕車,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后,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后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同時飲酒后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飲酒后易困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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