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容留他人吸毒尚不構成犯罪拘留幾日?
容留他人吸毒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三、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可以是親人嗎?
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可以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提供保證金。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證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1、保證人必須與本案無牽連,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沒有任何利害關系。保證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證人。否則,因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機關調查的對象,就難以保證他認真履行保證義務。
2、保證人應當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具體來講,保證人必須達到一定年齡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對被保證人有一定的影響力,其身體狀況使其有能力對被保證人的行為進行監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判斷,絕不能僅憑保證人本人的說法確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證義務的能力。
3、保證人應當享有政治權利,其人身自由沒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就不能充當取保候審的保證人。
4、保證人應當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在被保證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只要保證人與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沒有關系,并且滿足以上的條件,就可以作為保證人,因此,親人也是可以作為保證人的。
對于容留他人吸毒尚不構成犯罪拘留幾日這個問題,答案是十五日以下,因為如果是行為人所實施的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就只能被行政拘留。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和律師進行在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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