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緩刑等減輕處罰的構成要件
探析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就是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等,如果只是輕微傷等不構成交通肇事罪,這也是當前部分人抱著反正我買保險了,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的思想,對受害方不聞不問的原因。但是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如何才能減輕己方處罰呢?比如認罪認罰,獲取受害人的諒解等等,從當前的法律實務看,獲取對方的諒解,積極進行賠償,基本上能夠得到緩刑的判決。
一、案件的基本經過
原審判決認定,2023年1月6日17時50分許,被告人申永乾駕駛魯Q7××××號奇瑞牌小型轎車沿國道206線由北向南行駛至河東區太平石油公司加油站路口時,與由東向西步行過路的郭某4(歿年69歲)發生碰撞,并將郭某4撞到張紅星駕駛的魯Q5××××小型轎車的前后輪之間被后輪碾壓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申永乾及時撥打報警和急救電話,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事故發生后,張紅星駕車逃逸。申永乾、張紅星共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魯Q7××××號奇瑞牌小型轎車的所有人為申永乾,該車在永安財保臨沂支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保額為50萬元的商業三者險,附加不計免賠險,事故發生在保險生效期間。魯Q5××××小型轎車的所有人為劉振華,該車在大家財保山東分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保額為100萬元的商業三者險,附加不計免賠險,事故發生在保險生效期間。另,2023年6月22日,被告人申永乾補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2萬元,取得諒解。
上述事實,有經原審庭審質證、確認的證人王開義等人的證言,現場勘查筆錄,鑒定意見,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死亡證明、機動車輛保險單、諒解書、親屬關系證明、交通費等票據,行車記錄儀錄像,辦案說明、受案登記表和被告人申永乾的供述等證據予以證實。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申永乾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駕駛機動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申永乾系自首,認罪認罰,肇事車輛保險理賠款能夠足額賠償被害人親屬的損失,額外又補償2萬元,取得諒解,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對其適用緩刑。因申永乾與張紅星共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肇事車輛均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損失首先應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不足部分再在商業三者險責任限額內賠償,張紅星在事故發生后駕車逃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大家財保山東分公司在商業三者險賠償限額內免除賠償責任,所以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損失首先由永安財保臨沂支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賠償110000元、由大家財保山東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賠償110000元,再由永安財保臨沂支公司在商業三者險賠償限額內賠償剩余損失261901.5元。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第七十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被告人申永乾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郭某1、郭某2、郭某3的損失由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沂中心支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賠償110000元,在商業三者險賠償限額內賠償261901.5元,由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大家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山東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賠償110000元。
二、量刑的主要情節和依據
1.本案是典型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關系,首先要理清楚該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根據案情來分析,基本上可以確認是一人實施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死亡,而且是由該車撞擊受害人至第三車的車下碾壓致死,理論上來講第三車不應該承擔責任,但是他也是事故的當事人,卻在事后逃逸,按照交通法的有關規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承擔責任,所以最后交警部門的認定為雙方共同承擔全部責任。
2.再一個有意思的地方就是關于共同責任是五五開還是共同承擔,本案的判決是因為第三人逃逸,按照保險法有關規定,商業險免責,那么第三人的責任范圍為交強險,商業險部分為肇事者保險公司負責,那么也就說如果超過保險限額,剩下的才由雙方五五開分擔,這樣判決筆者也比較支持,首先維護了保險設立的原則就是降低當事人的財務風險。
3.刑事責任最終由肇事者承擔這個也是合理判決,因為第三人逃逸只是在行政上違法,對受害人死亡沒有因果關系,這一點理清楚看似簡單,實則考驗一個法律人的專業素養,在交警部門的認定報告中厘清犯罪與違法的差別,這才是關鍵。
4.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該案中,原審被告人申永乾駕駛機動車沒有遵守安全駕駛的基本交通規則,超車時未確保安全、在雨天行車未確保安全車速,致使被害人被撞擊倒地,隨后被害人被原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張紅星駕駛的車輛碾壓頭部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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