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風險無處不在,一旦犯事,涉嫌刑事訴訟,你得做好打持久戰(zhàn)的心理準備。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要被關多久啊?什么時候才會到法院審理呢?判決生效后什么時候開始執(zhí)行呢?這些刑事訴訟的常識我們幾乎不太了解。今天,跟大家說說刑事訴訟的相關時間常識,希望能幫助大家對此有初步的了解。
(一)刑事拘留后的羈押期限有多長呢?
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的法律規(guī)定,一般刑事案件當事人被刑事拘留的,公安機關認為有逮捕必要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nèi),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在特殊情況下,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是可以延長的,一般延長的時間為一日至四日。那么這一延長,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就可能從被拘留之日起變?yōu)?天了。因此,律師界很多將這七天稱之為“黃金時間”。
不過,請大家注意,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jié)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很多地方的公安機關在提請批準逮捕方面一般都會延長時間,三天內(nèi)提請批準逮捕的非常少, 七天內(nèi)提請批準逮捕的也不多,三十天幾乎成了慣例。
例外情況提示:
1、精神病鑒定期間不計入羈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三十日內(nèi)不能查清逮捕的,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批準,拘留期限至查清身份之日起計算。
(二)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又是多久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的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內(nèi),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大家要注意喲,檢察院的七天是不能延長的喲。
(三)逮捕后的羈押期限又是多長呢?
經(jīng)過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案件,一般案件羈押期限為二個月,案情復雜,涉及面廣,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羈押期限可達到七個月。
(四)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時間是多長呢?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nèi)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之內(nèi)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五)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的時間要多長?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兩個月以內(nèi)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jīng)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當然,這個審理期限就無法預估了。
(六)刑罰的執(zhí)行時間
(1)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nèi)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jiān)獄或者其他執(zhí)行機關。
(2)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jiān)獄執(zhí)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zhí)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zhí)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zhí)行刑罰。
執(zhí)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屬。
(3)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免除刑事處罰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應當立即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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