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一、合同糾紛案由
締約過失責任糾紛:適用于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造成了另一方當事人的損失,因此承擔賠償受害人損失法律后果的案件。
確認合同效力糾紛:適用于當事人對訂立的合同有效、無效、可撤銷和效力待定的認識出現分歧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1)確認合同有效糾紛
(2)確認合同無效糾紛
債權人代位權糾紛:適用于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債權人為保全債權,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現有債權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債權人撤銷權糾紛:適用于債務人與他人實施處分其財產或者權利的行為危害債權的實現時,債權人申請法院予以撤消的案件。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合同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引發糾紛的案件。
債務轉移合同糾紛:適用于債務人將自己所承擔的債務轉移給他人承擔的行為引發糾紛的案件。
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合同糾紛:適用于因當事人將合同的權利與義務一并轉給第三人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懸賞廣告糾紛:適用于發出懸賞廣告的人未按照廣告的約定支付報酬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買賣合同糾紛:
(1) 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適用于因當事人約定,買受人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的買賣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2) 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適用于因當事人約定按貨物樣品確定買賣標的物的買賣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3) 試用買賣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合同成立時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買受人試用,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試用后承認購買并支付價款或者不承認購買并退回標的物的買賣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4) 互易糾紛:適用于因雙方當事人以金錢以外的財產進行相互交換、轉移標的物所有權而達成的協議引發糾紛的案件。
(5)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適用于營業地分別處于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當事人之間就貨物買賣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6) 網絡購物合同糾紛
(7) 電視購物合同糾紛
招標投標買賣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招標人公布買賣標的物的出賣條件,投標人參加投標競買,招標人選定中標人的買賣方式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拍賣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出賣人通過公開叫價的辦法,將財物和財產權利賣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買賣方式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建設用地使用權合同糾紛:
(1)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支付出讓金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2)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將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款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臨時用地合同糾紛
探礦權轉讓合同糾紛
采礦權轉讓合同糾紛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
(1) 委托代建合同糾紛:適用于委托人與受托人就代建房屋而明確權利義務的協議引發糾紛的案件。
(2) 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適用于因開發商在房地產開發經營過程中與其他法人或者自然人就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所簽訂的各種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3) 項目轉讓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人)就轉讓其房地產開發項目與他人(受讓人)簽訂的合同引發糾紛的案件。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1) 商品房預約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房地產開發商與購房者就雙方在一定期限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協議,一般以“認購書”、“認購單”、“意向書”等形式表現,且多約定了定金的行為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2) 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3) 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于買受人,由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引發糾紛的案件。
(4) 商品房委托代理銷售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與中介機構就商品房的代理銷售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5) 經濟適用房轉讓合同糾紛:適用于因經濟適用房所有者將經濟適用房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他人支付價款的行為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6)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適用于因農民將農村自有居住性房屋轉讓給他人,他人支付價款的行為引發糾紛的案件。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的補償、安置等問題引發糾紛的案件。
供用電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供電人向用電人供電,用電人支付電費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供用水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供水人向用電人提供自來水,用水人支付水費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供用氣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供氣人向用氣人提供煤氣(天然氣),用氣人支付燃氣費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供用熱力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供暖單位向熱力用戶提供熱力,熱力用戶支付暖氣費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贈與合同糾紛:
(1) 公益事業捐贈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公益事業捐贈引起糾紛的案件。
(2) 附義務贈與合同糾紛:適用于因附義務的贈與引發糾紛的案件。
借款合同糾紛:
(1)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適用于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以自然人、其他企業或者組織為借款人所訂立的借款合同引發糾紛的案件。
(2) 同業拆借糾紛:適用于因銀行相互之間的資金融通引發糾紛的案件。
(3) 企業借貸糾紛:適用于因非金融企業之間相互借款引發糾紛的案件。
(4) 民間借貸糾紛:適用于因自然人、非金融企業之間或者相互之間的借款行為。
(5) 小額借款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或小額貸款公司借小額款項,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6) 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糾紛:適用于因當事人就金融不良債權的轉讓簽訂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7) 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適用于因金融不良債權受讓人在受讓債權后,向原金融借款合同的債務人、擔保人主張權利,以實現債權的行為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保證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保證人與債權人訂立的在主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債務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抵押合同糾紛:適用于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因擔保問題引發糾紛的案件。
質押合同糾紛:適用于出質人與質權人之間因設定質權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定金合同糾紛:適用于因當事人為設定定金擔保而達成協議引發糾紛的案件。
進出口押匯糾紛:適用于因銀行在與進口商之間辦理進口押匯以及與出口商之間辦理出口押匯的過程中引發糾紛的案件。
儲蓄存款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儲蓄、存款行為引發糾紛的案件。
銀行卡糾紛:適用于因商業銀行(含郵政金融機構)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帳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1) 借記卡糾紛
(2) 信用卡糾紛
租賃合同糾紛:
(1) 土地租賃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國家將國有土地出租給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支付租金的合同引發糾紛的案件。
(2)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房屋租賃引發糾紛的案件。
(3) 車輛租賃合同糾紛:適用于因車輛出租人將車輛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設備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合同引發糾紛的案件。
(4) 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建筑設備出租人將建筑設備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設備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合同引發糾紛的案件。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承攬合同糾紛:主要工作不能外包、交付成果,收取報酬。
加工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承攬人以自己的技能、設備和勞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將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為成品,定作人接受該成品并支付報酬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定作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承攬人根據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能、設備和勞力,用自己的材料為定作人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該成品并給付報酬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修理合同糾紛:適用于承攬人為定作人修理已損壞的物品,使其恢復原狀,定作人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復制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根據定作人提供的樣品,重新制作類似的成品,定作人接受復制品并支付報酬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測試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承攬人根據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技術和設備為定作人完成某一項目的性能進行檢測試驗,定作人接受測試成果并支付報酬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檢驗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承攬人以自己的技術和儀器、設備等為定作人提供的特定事物的性能、問題、質量等進行檢查化驗,定作人接受檢驗成果并支付報酬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鐵路機車、車輛建造合同糾紛:適用于因鐵路機車、車輛制造企業與鐵路運輸企業簽訂的,根據鐵路運輸企業的要求,由鐵路機車、車輛制造企業為其建造鐵路機車、車輛的承攬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1)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糾紛:適用于因發包人與勘察人就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狀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2)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適用于在建設工程立項階段承包人為項目決策提供可行性資料的設計而與發包商簽訂合同引發糾紛的案件,以及承包人與發包人就具體施工設計達成協議引發糾紛的案件。
(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對工程進行營造,或與工程有關的線路、管道、設備等設施的安裝引發糾紛的案件。
(4) 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適用于因建設工程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引發糾紛的案件。
(5) 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工程總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設計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將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若干部分工程再發包給其他承包人引發糾紛的案件。
(6)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工程監理單位代表發包人對工程建設過程實施監督的活動引發糾紛的案件。
(7) 裝飾裝修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建筑活動引發糾紛的案件。
(8) 鐵路修建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承包人與發包人為建設或修整鐵路而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9) 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適用于因農村建房戶與施工方為建設房屋而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運輸合同糾紛:
(1) 公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公路上使用汽車和其他運輸工具從事旅客運輸引發糾紛的案件。僅指城鄉道路運輸中產生糾紛的案件,不包括城鎮內公共汽車的運輸。
(2)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承運人使用公路的方式承運托運人的貨物發生糾紛的案件。
(3) 水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承運人和旅客之間因水路承運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4)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的一切營業性貨物運輸引發糾紛的案件。
(5) 航空旅客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承運人和旅客之間因航空運輸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6)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因航空運輸承運人使用自己的設備和航空器,采用航空運輸的方式承運托運人的貨物發生糾紛的案件。
(7) 出租汽車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出租汽車運送旅客引發糾紛的案件。
(8) 管道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以管道作為運輸方式運輸貨物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9) 城市公交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一個城鎮內的公共運輸企業利用供公眾乘用的公共汽車、電車、地鐵列車、出租汽車、索道纜車以及城市水上客運船運送旅客的行為引發糾紛的案件。
(10) 聯合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多個承運人以同一種運輸方式共同完成貨物運輸引發糾紛的案件。
(11) 多式聯運合同糾紛:適用于多式聯運經營人以兩種以上的不同運輸方式承運托運人的貨物發生糾紛的案件。
(12)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作為承運人的鐵路運輸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或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由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運費的行為引發糾紛的案件。
(13) 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作為承運人的鐵路運輸企業按照車票載明的日期、車次將旅客運送到目的地,由旅客支付票款的行為引發糾紛的案件。
(14) 鐵路行李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作為承運人的鐵路運輸企業將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及其他旅行必需品運送到目的地的行為引發糾紛的案件。
(15) 鐵路包裹運輸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作為承運人的鐵路運輸企業將小件貨物放置于旅客列車行李車內隨車運送到目的地的行為引發糾紛的案件。
(16) 國際鐵路聯運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國際聯運承運人按照與托運人的合同約定,通過鐵路跨國運送貨物的行為引發糾紛的案件。
保管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引發糾紛的案件。
倉儲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引發糾紛的案件。
委托合同糾紛:
(1) 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代理人代理進出口事務引發糾紛的案件。
(2) 貨運代理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代理人處理貨物運輸事務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3) 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代理人處理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事務引發糾紛的案件。
(4) 訴訟、仲裁、人民調解代理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代理他人進行訴訟、仲裁、調解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委托理財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在證券、期貨等金融市場上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組合投資、管理活動引發糾紛的案件。
(1)金融委托理財合同糾紛:
(2)民間委托理財合同糾紛:
行紀合同糾紛:適用于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引發糾紛的案件。
居間合同糾紛:適用于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接受他人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為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補償貿易糾紛:適用于因外商一方提供技術和機器設備,或利用國外的出口信貸進口技術設備,由國內企業以引進的技術和機器設備生產,以產品或其他約定的商品償還技術、設備價款或貸款的投資方式引發糾紛的案件。
借用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借用實物引發糾紛的案件。
典當糾紛:適用于當戶將其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將其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時發生糾紛的案件。
合伙協議糾紛:適用于合伙人之間因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產生糾紛的案件。
種植、養殖回收合同糾紛:適用于因種植、養殖合同的訂立、內容、履行、終止等所發生糾紛的案件。
彩票、獎券糾紛:適用于因彩票、獎券的購買、兌現等所發生糾紛的案件。
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糾紛:適用于外國企業和中國企業因合作進行石油等自然資源的勘探開發,在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合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案件。
農業承包合同糾紛:適用于發包方在開發、經營、利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自然資源和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國家資源與承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也適用于各承包方之間所簽訂的轉讓、轉包和互換承包經營標的物的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林業承包合同糾紛:適用于發包方在開發、經營、利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林業資源和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國家林業資源,與承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也適用于各承包方之間所簽訂的轉讓、轉包和互換承包經營標的物的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漁業承包合同糾紛:適用于發包方在開發、經營、利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漁業資源和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國家漁業資源與承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也適用于各承包方之間所簽訂的轉讓、轉包和互換承包經營標的物的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牧業承包合同糾紛:適用于發包方就開發、經營、利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牧業資源和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國家牧業資源與承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也適用于各承包方之間所簽訂的轉讓、轉包和互換承包經營標的物的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1)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糾紛:適用于承包人將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給其他人承包而簽訂的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2)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糾紛:適用于土地承包人將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他人經營而簽訂的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3) 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糾紛:適用于承包人將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與他人互換而簽訂的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4) 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糾紛:適用于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人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份加入其他經濟組織進行經營而簽訂的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5)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合同糾紛:適用于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人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而簽訂的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6)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糾紛:適用于農村土地承包人依法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他人經營而簽訂的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服務合同糾紛:
(1) 電信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電信運營公司向電信用戶提供語音、文字通訊、網絡業務,用戶向電信運營公司支付費用的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案件。
(2) 郵寄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郵寄企業和用戶之間因郵件寄遞、報刊發行、郵品買賣等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3) 醫療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醫療機構和患者之間因醫療合同產生糾紛的案件。
(4) 法律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律師、律師事務所等專業人員和機構接受當事人的委托,為當事人提供非訴訟法律幫助時,就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發生糾紛的案件。
(5) 旅游合同糾紛:適用于旅游服務機構與旅客之間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發生糾紛的案件。
(6) 房地產咨詢合同糾紛:適用于房地產中介機構在房地產市場中通過提供信息、技術、和政策法規咨詢服務收取傭金的過程中與相對人發生糾紛的案件。
(7) 房地產價格評估合同糾紛:適用于房地產評估機構在對土地、建筑物、構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產為主的企業整體資產,以及因轉讓、抵押、城鎮房屋拆遷、司法鑒定、公司上市、企業改制等需要進行房地產評估的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案件。
(8) 旅店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旅店和旅客之間因提供房屋住宿、設備和其他服務活動并收取費用而發生糾紛的案件。
(9) 財會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注冊會計師、注冊審計師等專業財會人員及其所在機構與當事人之間在提供審計服務、會計咨詢、會計服務過程中就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發生糾紛的案件。
(10) 餐飲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餐飲服務機構和人員與消費者之間因提供食品、消費場所、設施收取費用發生糾紛的案件。
(11) 娛樂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娛樂場所提供歌舞、游藝等娛樂活動,消費者支付費用是發生糾紛的案件。
(12) 有線電視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有線電視網絡經營者提供有線電視服務、有線電視用戶支付費用發生糾紛的案件。
(13) 網絡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網絡服務商給消費者提供通路以使消費者與因特網連接的中介服務或者提供內容服務而發生糾紛的合同。
(14) 教育培訓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受教育者交納學習培訓費用到學校等培訓機構接受教育而產生糾紛的案件。
(15)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因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服務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16) 家政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家政服務機構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家政服務人員與家政服務對象之間、家政服務對象與家政服務機構之間達成的關于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17) 慶典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慶典服務機構與客戶之間簽訂的提供各種慶祝禮儀式的服務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18) 殯葬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因殯葬服務機構與客戶之間簽訂的對死者遺體進行處理的服務協議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19) 農業技術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因農業技術服務組織與農戶等對象簽訂的以農業技術培訓、農業技術指導和農業技術咨詢等為內容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20) 農機作業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因農機作業單位與其服務的對象之間為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農機作業任務而訂立的協議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21) 保安服務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保安服務公司與客戶簽訂的以派出保安員為客戶單位提供的門衛、巡邏、守護、押運、隨身護衛、安全檢查以及安全技術防范、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為內容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22) 銀行結算合同糾紛:適用于因銀行與客戶簽訂的以提供信用收付代替現金收付業務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演出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一方為他方演出文藝節目,他方支付報酬而發生糾紛的案件。
勞務合同糾紛:適用于以一方當事人提供勞務為合同標的,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勞務關系發生糾紛的案件。
離退休人員返聘合同糾紛:適用于因離退休人員在離退休后,離開工作崗位又被原單位返聘或者到其他單位工作簽訂的合同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廣告合同糾紛:適用于因廣告客戶與經營者之間、廣告經營者與廣告經營者之間確立、變更、終止廣告承辦或代理關系的協議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展覽合同糾紛:適用于因一方提供美術作品、攝影(圖片)、書法碑帖、篆刻、古代和傳統服飾、藝術收藏品、專題性文化藝術,以及物品、技術或者服務等,他方負責布展、展品運輸、安全保衛以及其他具體展覽事項并取得報酬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追償權糾紛:包括擔保責任追償權糾紛和合伙債務追償權糾紛。擔保責任追償權糾紛適用于因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的第三人,在承擔了擔保責任后,享有的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而引發糾紛的案件;合伙債務追償權糾紛適用于因清償了合伙債務的合伙人對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償的權利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請求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適用于因請求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二、不當得利糾紛案由
不當得利糾紛:適用于因不當得利事實而引起權利義務爭議的糾紛案件。三、無因管理糾紛案由
無因管理糾紛:適用于無因管理雙方因為無因管理行為而發生的債的糾紛的案件。咨詢電話:1851155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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