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查封后能夠出租嗎?
不能夠出租。房屋被查封總是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造成的,雖然在做出處理之前,公民還對被查封的房屋想有所
有權,但此時相當于是凍結了對該房屋的處分權的,因此房屋被查封后一般就不能夠再將房屋出租給他人使用。
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對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檢查后貼上封條,不準動用,民事訴訟中,財產保全比較常用的一種。查封是我國各級法院在民事案件執行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執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隨意而為的,是要遵照相關的法律規定的。
查封、扣押的財產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能夠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不宜由被執行人保管的,能夠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請執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執行人保管的財產,如果繼續使用對該財產的價值無重大影響,能夠允許被執行人繼續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請執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二、未查封房產怎么過戶的?
過戶是購房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具體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1.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無論是否有中介提供的合同版本,買賣雙方都應當仔細謹慎核對合同內容,對于合同中的房屋標的條款、資金給付條款、違約條款、期限條款進行確認無誤方可簽署。
2.賣方準備過戶材料:包括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如果是境外人員需要提供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如果賣方已婚則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出售房屋的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夫妻雙方應當一同到場,否則需要辦理公證委托手續。
3.買方準備過戶材料: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沒有結婚,買方需要在民政機構開具沒有婚姻登記記錄的證明。如果買賣是夫妻雙方,也需要提供結婚證。
材料準備好之后,由中介或自己預約前往房管局或不動產登記中心,簽署存量合同,買賣雙方應核對存量合同上的主要條款與之前簽訂的買賣合同一致。目前很多地區已經能夠提前簽訂網簽合同,不必在現場簽訂存量合同。根據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回執文件繳納稅金后,即可領取房產證。
房產被查封后是不能夠出租的,房子未查封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需要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由買方準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賣方要準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產權所有證,攜帶這些材料,去房屋登記機構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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