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很多朋友買保險的時候,都會問一句:能不能加上投保人豁免。非常理解大家的心情,畢竟附加投保人豁免之后,一旦投保人罹患重疾后續的保費就不用交了。這確實是一個非常人性化的選擇,但是投保人豁免真的是你想加就能加,輕而易舉的事情嗎?有沒有什么貓膩?那今天就跟大家聊一聊。
1、什么叫投保人豁免
2、投保人豁免一定要加嗎
3、投保人豁免適用場景
4、投保人豁免劃算嗎
5、總結
一、什么叫投保人豁免?
顧名思義,就是投保人出現了合同約定的特定的情況,如身故、殘疾、重疾或輕癥疾病等,由保險公司獲準后,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繳納后續保費,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大白話就是:投保人(繳納保費的人)出現重疾/中癥/輕癥,或身故/全殘時,剩下的保費就不用交了,但是被保人的保障繼續有效。
“投保人豁免”僅適用于“A給B投保,A、B不是同一人”的情況,給本人投保是不需要附加的。因為本人給本人投保,是適用于被保人豁免,而被保人豁免一般是產品自帶的責任,不需要額外收費,少數公司(某安)的產品會額外附加收費。
二、投保人豁免一定要附加嗎
首先,并不是所有產品都有投保人豁免這個功能,有這個功能的都是長期險,比如重疾、教育金這種,醫療、意外這種短期保險基本上都是沒有的;
其次,也不是有所的產品都有這項功能,比如超級瑪麗6號雖然也是網紅重疾,但就沒有投保人豁免這個功能。
即使產品有投保人豁免功能,我也建議大家不要不要輕易加上投保人豁免。大概有這么幾種情況:
第一種,投保人豁免也有健康告知。不夸張的說,不少產品的投保人的健康告知可能要比被保人的健康告知還要嚴格,而且投保人豁免不支持核保,如果身體狀況有問題,你就算想加也得先過了健康告知這關才行;
第二種,投保人豁免要占用保額。簡單來說就是大部分產品都會有一個風險保額限制,比如你想給孩子買一個50萬的保額,但因為你想附加投保人豁免,那么最后孩子保額就只能買到45萬;
第三種,附加投保人豁免要增加保費。這個應該很好理解,就是保障增加了,也該加錢了,但是要加多少就要看你想購買的產品是怎么定價的了。我們自己也要衡量一下,額外增加的費用劃不劃算,如果要是增加的保費太多,還不如單獨配置了。
因為“投保人豁免”的本質,是在被保人的保單下連帶給投保人購買了一份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這份重疾的保額,就是被保險人保單的剩余未交保費,剩余未交保費越來越少,這個重疾的保額也是每年變化的。
三、投保人豁免在什么情況下使用?
一般來說,投保人豁免在以下兩種情形下使用非常合適:
父母給未成年的孩子投保父母在給未成年孩子投保重疾險時可選擇附加投保人豁免。如果大人不幸遭遇合同約定的情況(如輕癥、重疾或身故),可以不用繼續繳費,但孩子的保障依然存在。因為孩子沒有收入來源,一旦大人罹患疾病后就沒有能力繼續繳費了。投保人豁免剛好可以完美解決這個難題。
2、夫妻互保
夫妻互保指的是:夫妻雙方作為對方的投保人,也就是說雙方的保費是由對方給自己付的,然后附加投保人豁免。這樣的話,無論是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發生不幸,兩張保單的保費基本上就都不用繳了。
但是夫妻互保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那就是如果離婚了,還愿意給對方保單交錢嗎,會同意更改投保人嗎?
所以,離婚肯定不續保,甚至有的會直接申請退保也不告訴對方,對方出事時才發現保單已經退保導致無法理賠。
所以,一般不建議做夫妻互保。
四、附加投保人豁免劃算嗎?
如果能接受額外多加的保費,那么投保人豁免功能還是不錯的,如果在意保費增加是否劃算,我們可以來算一筆賬:
當然有,上面說過了,“投保人豁免”的本質是給投保人購買了一份保額等于保費的重疾險。
那么我們可以在被保人的保額上面多增加這部分保費的金額就可以彌補這部分遺憾了,舉例說明一下:
假如30歲女,給1歲男寶,投保保至80周歲的媽咪保貝重疾險,保額60萬,交費期30年,每年保費為3244元,其中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費為388元/年,繳費期29年。
附加投保人豁免,就相當于投保人(30歲女)給自己買了一份重疾(保額是10萬左右)。下面我們看一下保費豁免情況:
第一年交完費,如果發生疾病/身故/全殘,可以豁免掉后面29年的保費,也就是
3244元*29年=94076元
第二年交完費,如果發生疾病/身故/全殘,可以豁免掉后面28年的保費,也就是
3244元*28年=90832元
……
以此類推。
如果投保人直接給自己買一份等額的定期重疾險或者定期壽險,看看費用是多少?
1、給投保人買一個小額的定期壽險(30歲女性,保30年,10萬保額,126元/年)
2、定期重疾(30歲男寶女性,保至80周歲,10萬保額,30年繳費,保費1416元/年)
對比后,你可能發現投保人自己購買定期重疾險,價格高了不少,但是這筆錢是實實在在賠給投保人手里的,并且,保額固定是10萬元,而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額賠付是給保險公司的,并且是逐年遞減的。所以,究竟怎么選,要看自己的理解,不能一概而論。
總的來說,大家也不要把這個附加功能看的太重要,我們投保的本質還是給自己和家人一份保障,投保人豁免要不要附加,還是要根據產品和身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千萬不要本末倒置了才好。
今天分享就到這里,更多的問題,咱們也可以溝通交流。所有我知道的,我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我不知道的,也會保持終身學習的心態,跟大家一起彼此見證,終身成長。
關于作者
在文章展開之前,先簡單介紹一下自己,我是一個在地產做了20年,于地產進入黑鐵時代之際,轉行進入了保險經紀行業,所以,對于我這個喜歡堅持長期主義的人來說,非??春眠@個行業,確切地說是特別喜歡保險經紀人這份職業。因為這份職業,代表的是消費者的利益,是完全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根據消費者自身需求來精選產品;我們不為任何一家保險公司站臺,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保險代理人。希望我能在這個行業,實現我的終極夢想,做好大家身邊專業有溫度的保險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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