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樓的地段不是太理想,又沒有顯著特征,房產商就設法把樓盤同該區域標志性地段或建筑相聯系,說明其間距離,這本是可以理解接受的,但有的房產商故意縮小距離,或只有籠統的車程表示,給人一種交通方便的錯覺。例如“乘地鐵到人民廣場僅15分鐘”、“乘×路、×路至外灘僅半小時”等等,殊不知,從樓盤到車站還需更長的時間。此外,住宅廣告中常見“精品”、“毫宅”等字樣形容樓盤,可實地看了以后,才知道這些房屋根本是平平無奇,所謂的“智能化小區”,也只有紅外線監控系統、網絡布線到戶;所謂的“智能化寫字樓”、“甲級寫字樓”根本就沒有樓宇、通訊、辦公自動化及綜合布線系統;此外還有隨意提高綠化率,或者把社會公共綠地或他人綠地拉到廣告中,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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