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5日,又是一年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市場上“隱秘的角落”再度走進大眾的視野。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發展,各種APP、客戶端應用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個人信息安全也成了消費者的維護權益之一。
實際上,揭露手機APP的個人隱私侵犯一直是近年3·15的“保留節目”,例如個人信息超采、流氓駐留、捆綁下載、廣告“黑科技”、針對老年人的網絡詐騙等。
雖然頭部互聯網企業的APP侵犯隱私已經不能算是新聞,但2023年拼多多曝出的“隱私門”還是讓所有人倒吸一口涼氣。
據悉,3月上旬,國內獨立數據安全研究機構深藍DarkNavy曝光拼多多利用系統漏洞“攻擊用戶手機”,繞過隱私合規監管大規模采集(安卓)手機用戶隱私信息。該事件再次超出了廣大消費者和網絡安全業專業人士的認知和想象,將個人隱私侵犯的技術、手法、規模和膽量都提升到了令人嘆為觀止的新高度。
同時,我們在外吃飯經常會用到的點餐小程序,也存在著不少用戶數據收集違規現象。據了解,近期,上海市消保委對29家知名度較高的奶茶店和快餐店進行了暗訪,發現其中有“CoCo”、“沈大成”、“茶百道”、“7分甜”、“蜜雪冰城”、“望湘園”、“吉祥餛飩”和“書亦燒仙草”等8個品牌的小程序會索要消費者的手機號。其中,“CoCo”和“沈大成”問題最為突出,如果消費者拒絕提供手機號,則無法進行點餐。其余6家在消費者拒絕后仍可繼續點餐。
另外,在本次暗訪中,上海市消保委發現消費者使用“一點點”掃碼點餐小程序必須要提供位置信息才能點餐,這種做法實在太霸道;“沈大成”的掃碼點餐小程序雖然堂食不需要提供位置信息,但如果消費者選擇到店自提,仍然要提供位置信息;“漢堡王”的掃碼點餐小程序在用戶拒絕提供位置信息后,雖然仍可點餐,但會頻繁彈窗提示,對消費者正常使用造成干擾。
在1點點門店掃碼后,必須提供位置信息,否則消費者無法繼續點單
上海市消保委對消費者調查發現,有65%的消費者不愿意在掃碼點餐時向商家提供手機號碼。有56%的消費者對掃碼點餐強制獲取位置信息表示擔憂。
上海市消保委認為,按照《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限于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消費者在掃碼點餐中,商家應按照最小和必要原則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
除了上述消費領域之外,保險行業的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也是保險投訴的主要矛盾。
例如,去年6月初,某藝人曾公開吐槽,自己在車險保單到期前兩個月就遭到保險公司的“電話轟炸”,一天接到近20個車險推銷電話,一度掀起輿論關注熱潮。有網友留言附和:“只有我自己不記得,全宇宙的保險公司都有我電話。”“之前中午吃個飯的時間,就接了三個車險的電話。”
另外,媒體還注意到,在各大社交媒體及投訴平臺,屢次接收到保險公司推銷電話、短信的網友并不在少數;而互聯網保險方面,利用消費者信息“自動投?!薄白詣永m?!眲t成為投訴重災區。
本月1日開始實行的《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嚴格規范了銀行保險機構的經營行為,重點從8個方面保護消費者的基本權利:
包括規范產品設計、信息披露和銷售行為,禁止誤導性宣傳、強制捆綁搭售、不合理收費等行為,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規范客戶身份識別、業務經營、核保理賠管理等,保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加強消費者教育宣傳,提升服務質量,規范營銷催收行為,保護消費者受教育權和受尊重權;規范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傳輸、外部合作等行為,保護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在今年315到來前夕,不少保險公司已開展了消費者維權宣教活動。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消費者個人信息被售賣給黑灰產產業也是一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重大安全隱患,例如,為進一步加強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3月14日發布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民事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2023年底至2023年11月,谷某在重慶大足區等地大量非法收購以他人身份實名注冊的聯通電話卡,并出售這些卡號及其短信驗證碼8萬余條,用于注冊網絡平臺賬號,及登錄相關運營商網上營業廳注冊充值等,違法所得達26萬余元;
2023年8月至2023年1月,葉某在重慶市璧山區先后組織任某、胡某、姜某等人,通過在各類社交平臺上發布“免費領取王者榮耀皮膚”的虛假信息,誘使他人提供個人微信號及登錄密碼等信息,共騙取582個微信號,出售獲利4.9萬余元;
2023年10月至2023年1月,陳某、劉某、謝某入職多家快遞公司,利用分揀包裹等工作便利條件,用手機偷拍快遞面單信息(包括姓名、手機號碼、地址等),并將10萬余條快遞面單信息出售給周某,再由周某轉賣進而獲利;
2023年8月,曾從事教育培訓行業招生工作的費某失業后,通過網絡尋找個人信息供需資源,2023年10月,費某以0.25元/條的價格從“上家”購買學生及家長信息,隨后以0.45元/條的價格倒賣給“下家”,費某倒賣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年齡、學校名稱、家長電話等信息共11034條,從中獲利2000元。
消費者個人信息被非法倒賣獲利,不僅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產權益,還侵害廣大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安全,且易引發電信詐騙等多種關聯犯罪,對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因而,信息的收集、處理、使用主體有必要完善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制度,預防和杜絕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問題的發生。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