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房產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有的人會遇到這種情況:結婚前老公以個人名義簽訂的購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但是過戶是在結婚登記之后(寫的老公一個人的名字),這樣算不算婚后共同財產?是否為婚后財產,取決于房屋交易的時間,婚前簽訂了購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表示買賣雙方的交易已經基本達成,過戶只是對產權的自然移交,不影響房產的歸屬,房子依然是老公的個人財產,但是雙方事前有約定的情況除外。
法院判決原則是什么?
法院對于婚后買房的財產糾紛,如果夫妻雙方有約定,以約定結果為準,并鼓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就要根據產權登記情況、出資情況、貸款情況等因素來分析財產歸屬。經濟賬是一筆易算的賬,感情賬是一筆難算的賬,各位注意不要因為房產分割問題影響夫妻和睦,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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