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支付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企業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應按規定扣繳該職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代扣個人所得稅時,借記“應付工資”帳戶,貸記“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帳戶。
企業為職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有兩種情況:一是職工自己承擔個人所得稅,企業只負有扣繳義務;二是企業既承擔稅款,又負有扣繳義務。
例:某企業為趙云、錢宙每月各發工資3000元。但合同約定,趙云自己承擔個人所得稅;錢宙個人所得稅由該企業承擔,即錢宙收入3000元為稅后所得,月末發工資時,企業會計處理為:
之一,為趙云扣繳個人所得稅時,趙云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800)×15%-125=205元
會計處理為:
借:應付工資——3000
貸:現金——2795
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05
第二,為錢宙承擔稅款時,由于錢宙工資為稅后所得,則需要換算為稅前所得,再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1-稅率)
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企業應為錢宙承擔稅款為:
[(3000-800-125)÷(1-15%)]×15%-125=241.18(元)
計提個人所得稅時的會計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等——241.18
貸:應付工資——241.18
發放工資時的會計處理:
借:應付工資——3241.18
貸:現金——3000
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額241.18
(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應繳所得稅
承包、承租經營有兩種情況,個人所得稅也分別涉及兩個項目,一是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是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二是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協議)的規定只向發包、出租方交納一定費用后,企業經營成果歸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項目,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稅。
例:2001年1月1日,杜斌與事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經營招待所,據合同協議承包期為1年,杜斌全年上交費用20000元,年終招待所實現利潤總額65000元。杜斌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1.應納稅所得額=承包經營利潤-上交費用-每月費用扣減合計=65000-20000-800×12=35400元
2.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35400×30%-4250=6370元
杜斌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自行申報繳納,發包、出租方不作扣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發包、出租方在收到杜斌繳來的承包費時,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20000
貸:其他收入——20000
(三)支付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稿費、財產租賃費、利息、股息、紅利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企業支付給個人的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稿費、財產租賃費時,一般由支付單位作為扣繳義務人向納稅人扣繳稅款,并記入該企業的有關期間費用帳戶。企業在支付上述費用時,借記“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經營費用”、“應付利潤”等帳戶,貸記“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現金”等帳戶;實際繳納時,借記“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帳戶,貸記“銀行存款”等帳戶。
例:孫工程師向一家公司提供一項專利使用權,一次取得收入50000元。孫工程師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
應納稅額=50000×(1-20%)×20%=8000元
該公司的帳務處理為:
1.借:管理費用——50000
貸: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8000
現金——42000
2.借: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8000
貸:銀行存款——8000
個人所得稅常見問題
加班費應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稅。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一次一次性獎金的優惠算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單位在外地設立辦事處,并從當地招人。這部分工作人員居住在當地,其住房情況以及保險水平應遵從當地標準,社平工資按照辦事處所在地標準計算。
對勞動者獲得的補償金,比照《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執行。
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規定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征稅內容
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 *** 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個人所得稅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將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稅。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是指個人的存款利息(國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開始取消利息稅)、貨款利息和購買各種債券的利息。股息,也稱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制公司章程規定,憑股票定期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資利益。紅利,也稱公司(企業)分紅,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應分配的利潤按股份分配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股份制企業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的股票面額為收入額計稅。
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財產 *** 所得
財產 *** 所得,是指個人 *** 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自有財產給他人或單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 *** 不動產和動產而取得的所得。對個人股票買賣取得的所得暫不征稅。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經常性的,屬于各種機遇性所得,包括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含獎金、實物和有價證券)。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中國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10000元的,應以全額按偶然所得項目計稅(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稅率為20%)。
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項應稅項目以外,其他所得應確定征稅的,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是指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有:
(一)個人取得“蔡冠深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基金會”頒發的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獎金。
(二)個人取得由銀行部門以超過國家規定利率和保值貼補率支付的攬儲獎金。
(三)個人因任職單位繳納有關保險費用而取得的無償款優待收入。
(四)對保險公司按投保金額,以銀行同期儲蓄存款利率支付給在保期內未出險的人壽保險戶的利息(或以其他名義支付的類似收入)。
(五)股民個人因證券公司招攬大戶股民在本公司開戶交易,從取得的交易手續費中支付部分金額給大戶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續費返還收入。
(六)個人取得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往來及其他活動中,為其他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
(七)辭職風險金。
(八)個人為單位或者他人提供擔保獲得報酬。
個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難以定界是哪一項應稅所得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查確定。
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社保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社保和申報個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含義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首先先要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職工薪酬/工資總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總額。
2.然后再是發放工資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總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最后是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 銀行存款。
個人所得稅率是指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個人所得稅率是由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根據個人的收入計算。 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2011年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30日表決通過了個稅法修正案,將個稅免征額由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
會計分錄亦稱“記帳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帳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帳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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