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現役軍人的婚姻被稱為軍婚,我國對軍婚的規定與對普通婚姻的規定是不同的,尤其是在離婚程序方面,那么大家知道與現役軍人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嗎?
網友咨詢:
我是一名軍人,因為妻子在家每天打麻將,說也不聽,整天不管孩子,孩子是我媽媽看大的,我想離婚,請問我該怎么辦?
河南恩達律師事務所王丹律師解答:
你可以協議離婚,協議離婚不成的話去法院起訴離婚。
軍人的配偶提出與軍人離婚,軍人不同意,軍人的妻子或丈夫必須要提交能證明以上“重大過錯”的證據,這樣,法院才會保護軍人配偶的權益,判決離婚,因此此處的證據收集很重要。
王丹律師解析:
1、軍人離婚程序之與軍人離婚,軍人一方同意離婚。
如果軍人一方同意離婚,那么與現役軍人離婚就和普通的離婚一樣,可以去民政局協議離婚也可以去法院訴訟離婚。
2、軍人離婚程序之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
如果軍人有“重大過錯”,則可以不經過軍人同意,而提出與軍人離婚。那么與現役軍人離婚時,軍人一方的“重大過錯”具體是指那些行為: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可以直接與軍人離婚。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可以直接與軍人離婚。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可以直接與軍人離婚。
(4)有其他重大過錯的可以直接與軍人離婚。主要是指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并對夫妻感情造成嚴重傷害的行為,如強奸、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等。
3、軍人離婚程序之軍人一方要求離婚。
配偶是地方人員,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的,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應當視情進行調解;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并經對方同意,政治機關方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如軍人一方堅持離婚,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部隊可商請對方所在單位或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政治機關出具證明,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4、軍人離婚程序之非軍人一方要求離婚。
配偶是地方人員,配偶一方要求離婚,軍人一方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不得出具證明,但經政治機關查實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王丹律師總結:
在與現役軍人離婚的時候,需要注意不同的情況,如果是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話,原則上是需要經過現役軍人同意的,而在辦理離婚手續方面也是分為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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