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
第一章
第一節
計價方式;
1.單價合同(單價優先) 分為變動單價合同 ,固定單價合同。可適用于設計不完全的項目,可提前施工。
2.總價合同(總包,一攬子工程) 分為變動總價合同 ,固定總價合同。可使用人物明確,圖紙詳細。工期短,價格波動小的項目。
(1)施工一年 可采用固定總價合同。
(2)施工一年半以上,可采用變動總價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的利潤有保障) 分為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可變酬金合同
第二節
合同法律關系
合同法律關系包括合同法律關系主體,合同法律客體,合同法律關系內容
1. 合同的法律關系主體是誰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
(1)自然人必須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法人是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
(3)法人分為營利法人(xx有限公司),非營利法人(事業單位,基金會,社會團體),特定法人(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
(4)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無限公司),非法人組織能夠追究到個人。
2. 合同法律關系客體是 物,行為,智力成果。
(1)物;動產或不動產,借款合同等。
(2)行為;人有意識地活動(勘察設計,施工安裝,綁扎,抹灰等)
(3)智力成果,智力活動產出的成果。(工程設計,專利權。)
3. 合同法律關系內容是什么 權利和義務
(1)權利:權利受到侵害時,有權使用法律維權。
(2)義務:應該承擔的責任
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消滅的事實就是法律事實
1. 法律事實包括行為和事件
(1)行為:有意識的活動(訂立合同)
(2)事件:客觀事件的發生是當事人無法預料的(罷工,戰爭,禁運等)
代理關系
1. 代理是借助他人代本人為意思表示,本人承擔后果的法律行為。
(1)代理具有以下特征(熟讀)
代理人必須在代理權限范圍內實施代理行為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人授權范圍內獨立表現自己的意志
代理人對代理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2. 代理分為 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
(1)委托代理:有一種情況如下,在授權范圍不明確的情況下,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在代理人無法承擔責任的前提下,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2)法定代理:法律規定產生的代理(主要是維護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利益)
3. 無權代理:
沒有代理權而行使代理權利的行為,超越代理權范圍行使代理權,代理權終止繼續代理。
(1)對于無權代理,被代理人可以行使,追認權和拒絕權。
(2)第三人得知代理人無權代理后,可以向被代理人行使“催告權”
(3)被代理人一月內確認,未做表示,視為拒絕。
4. 代理關系的終止
(1)委托代理關系的終止:
代理期滿,取消或辭去委托,代理人喪失民事能力,雙方其中一方死亡,代理的代理被終止
(2)法定代理關系終止: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雙方任意一方死亡,法律規定的其他行為。
民事責任
(1)按份責任的承擔:2人以上,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均攤責任
(2)連帶責任的承擔:2人以上,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或者均攤。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可以要求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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