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有限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異同點 在學習企業管理概括中,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是我們學習的重點,因子小編將兩者歸納,方便大家掌握。
一、不同點:
1、在股東人數方面,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在公司章程制定方面,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對于股份有限公司,則由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公司章程應在創立大會上,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3、在注冊資本方面,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4、在設立方式方面,有限責任公司只能采取發起設立的方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方式或者采取募集設立方式。
5、在股權形式方面,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同于股票,其不是有價證券,不能流通和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通過另行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方式轉讓其股權。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應當向股東發行股票,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具有流通性和可轉讓性。
6、在公司治理方面,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必須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
二、相同點: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后,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系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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