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合同。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
住房面積;
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
配備設施和設備等;
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
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
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
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
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
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租賃房屋的期限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要注意什么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通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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