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定金后,退房成本有哪些?
為了表示購房誠意而向開發商支付一筆定金,最終卻又反悔,其結果是無法要回定金。
案例:杭州的付女士在今年5月份看中一套新房,考慮到自己將出售原有舊房,以為能享受到首次購房貸款優惠,于是當即支付了2萬元的定金。誰知政策發生變化,付女士無法按照當初預想的那樣申請到七成房貸,于是只能選擇退房。
律師解答:付女士肯定無法要回這兩萬元的定金。他分析認為,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金錢,它主要起到擔保合同雙方履約的作用。根據定金罰則,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簽合同后,退房成本有哪些?
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支付首付款之后,再提出退房要求,最壞的結果可能是無法要回首付款。
律師解答: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后要求退房的,其所需承擔的成本最大。違約責任的大小根據合同條款的具體約定,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會約定總房價的20%作為賠償金。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賠償金最高可達總房價的30%,也就是說,一旦購房者與開發商約定最高賠償責任條款,只要是自己違約,必將承擔巨大的違約責任。
3、如何最大限度避免退房風險
(1)與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附條件的關于解除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
(2)與銀行簽訂補充協議,附條件的解除借款合同的補充協議
(3)開發商歸還銀行借款,購房者與銀行簽訂的協議中確定的條件出現,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解除
(4)開發商歸還購房者首付款,協助辦理購房者退房各種相關手續
(5)第三、第四個行為履行完畢后,第一步中雙方簽訂的協議中假設條件出現,購房者與開發商買賣合同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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