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房東轉租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1、二房東轉租需要承擔的責任是需要經過房屋出租人的同意及轉租的期限必須是在原租賃合同期限內。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承租人只有經過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沒有經過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是可以請求解除合同的。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二、店鋪轉租需要注意什么
店鋪轉租需要注意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與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并在出租前結清;明確租賃期限、能否轉租、房租支付時間、付款方式、違約責任、違約的補償標準、維修責任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應對提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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