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數租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1)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2)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
對于因為此種一房多租而最終未取得承租權的人,可以按租賃合同的約定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他損失的,還可要求出租人賠償。
考慮優先履行哪一份租賃合同,必須是存在兩份或以上的租賃合同均有效,并且當事人均要求履行,存在合同履行上的沖突。如果承租人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說明承租人已經入住,房屋租賃合同已經實際履行,這種情況對各方當事人來說,已經入住的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優先履行,損失可能是最低的。對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登記后有一定的公示作用。如果房屋沒有承租人實際占有的,則辦理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的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將優先履行。租賃房屋沒有承租人實際占有,也沒有向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租賃合同登記的,承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多份租賃合同的,則根據租賃合同成立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確定,成立時間在先的租賃合同優先履行。
二、租客提前退租能要回押金嗎?
遵循合同平等自愿原則,關于提前退租的情況,依照簽訂的合同約定為準,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的,遵循《民法典》的一般規定。租賃合同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出租人要提供符合約定的房屋,承租人要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提前退租,已經違約了,承擔違約責任,承擔的形式一般就是用押金抵扣。
綜上所述,在實際租房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首先應該秉承著誠實的義務,其次才要按約定履行自己相應的義務,最后才會在不侵犯彼此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得到自己想要的。因此,律師建議您,在現實生活中遇到任何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律師,必要時進行委托,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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