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申辦聲明、委托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聲明人、委托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
2、委托人、聲明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
3、聲明委托事項憑證(為房地產證或房產買賣合同書、股票、存款憑證等);
4、受托人的身份證件或法人資格證明;
5、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
涉外、涉港澳臺公證
申請辦理涉外、涉港澳臺公證,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同時攜帶可以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如:護照、身份證等)。
如果當事人在境外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身患重病、出差)不能親臨公證處的,可委托其親友代為辦理,代辦人應持有申請人的委托書信和本人身份證件。申請時應首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組織、勞資部門、人才交流中心)的證明函件,函件內容詳見證明信參考樣本。
除此之外,還應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1、申請辦理出生證明書,應提供戶口簿及復印件,或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發往美國或泰國的出生公證書需提供照片若干。
2、申請辦理結婚證明書,應提供結婚證及復印件若干。結婚證遺失者應到原登記機關申請補發夫妻關系證明書。
3、申請辦理離婚證明書,應提供離婚證(或調解書,判決書)及復印件。離婚證遺失者應到原登記機關申請補發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申請辦理經歷證明書有相應職稱證書者(如工程師證書、會計師證書、廚師證書等)應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無職稱者可在證明信中寫明所任職務或主要從事何種工作,并提供相應數量的二寸免冠照片。
5、申請辦理與國外親屬關系證明書,應提供國外親屬的最近來信;辦理國內親屬關系證明書,應提供戶口簿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6、申請辦理學歷(或學位、學習成績)證明書,應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學習成績單及復印件若干。如果原件遺失應向原畢業學校申請補發或開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7、申請辦理死亡證明書,應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提供其它有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材料(如醫院、鐵路、交通、民航等)。
五、
法人資格公證
法人資格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機關、團體及企事業單位的申請,依法證明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資格的活動。
辦理法人資格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資格證明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民政部門核發的社團登記證書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六、
委托公證(委托書公證、委托合同公證)
委托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托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委托合同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簽訂委托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委托合同公證的當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是雙方的意思表示。
辦理委托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民個人辦委托書公證的,應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托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托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托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托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托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托人申辦轉委托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托權的證明。
4、委托書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七、
法人資信公證
法人資信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有關機構就該法人經濟活動狀況、資產及經營信譽等出具的文件。
辦理法人資信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2、委托他人代辦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3、法人單位開戶銀行或其它金融部門出具的資金情況證明;
4、法人單位的會計年度報表、資金平衡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
5、其他證明材料,如對其固定資產、股票、債券等及無形財產進行公證的,當事人應當提供資產評估部門的資產評估報告。
八、
有獎活動公證
有獎活動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有獎活動主辦單位的申請,依法對有獎活動進行法律監督并證明有獎活動程序和中獎結果真實、合法的活動。
辦理有獎活動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資格證明,本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2、有獎活動的有關批準文件;
3、有獎活動的章程和活動規則,獎品(獎金)設置,中獎者產生的方法等材料;
4、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
收養公證
收養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其與非婚生子女建立養父母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行的活動。
辦理收養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收養人應提交:
(1)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及其復印件;
(2)要求收養子女的申請書(主要內容包括:收養目的、有無子女、本人經濟狀況、有無撫養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遺棄被收養人的保證等);
(3)婚姻狀況證明(已婚者提交結婚證,未婚者提交未婚證明,離婚者提交離婚證明,喪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證明)及其復印件;
(4)收養人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齡狀況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的證明;
(5)計劃生育辦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狀況證明;
(6)縣以上醫院出具的不孕(不育)診斷證明;
(7)事實收養公證應出具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證明材料,如是撿拾的棄嬰應出具撿拾棄嬰的證明材料;
(8)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子女的,應提供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證明,華僑收養的提供華僑身份證明。
2、送養人應提交:
(1)夫妻雙方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婚姻狀況證明、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子女情況和送養人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證明;
(2)社會福利機構為送養人的,需提交經該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同意送養的書面文件;
(3)孤兒的監護人有監護資格的證明和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及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3、被收養人的戶口證明或出生證明及其復印件。
4、特殊收養應提交:
(1)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證明;
(2)達到法定婚齡的,提交婚姻狀況證明、戶口證明或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3)被收養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養的書面意見。
5、收養人、送養人雙方訂立的書面協議。
十、
寄養外籍兒童保證書公證
寄養外籍兒童保證書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申請人的承擔寄養外籍兒童保證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辦理寄養外籍兒童保證書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承擔寄養的撫養、監護人所在單位人事(組織、干部、勞資)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信,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信;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部門的,由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證明。
2、被寄養兒童的國籍證件及復印件。
3、被寄養兒童父母的書面寄養申請,申請內容包括:寄養理由,指定監護人、撫養人,寄養年限及被寄養兒童父母的基本情況。
4、被寄養兒童父母的身份證明,被寄養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為外國人的,需提交外國護照或通行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其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的,需提交其父(母)在國外定居證件及其復印件;
5、承擔寄養的撫養人、監護人的書面保證書。
十一、
遺囑公證遺囑公證
遺囑公證遺囑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遺囑人的申請,依法對其設立遺囑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辦理遺囑公證遺囑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等);
2、遺囑人所處分的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款單、有價證件等);
3、遺囑草本。
十二、
城市私有房屋買賣合同公證
城市私有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私房產權所有人將個人所有或數人共有的房屋出賣給買方并接受買方價款,雙方為此簽訂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城市私有房屋買賣合同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賣方需提交:
(1)居民身份證、戶口冊及其復印件;
(2)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及其復印件;
(3)房屋所有入出賣房屋,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
(4)買賣房屋合同文本。
2、買方為公民的需提交:
(1)居民身份證、戶口冊及其復印件;
(2)無本地區城鎮常住戶口的個體工商戶,需購買城鎮私有房屋的,應提交本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進城經營的證明。
3、買方為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的,需提交:
(1)法人資格證明書、法定代表人的資格證書和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和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3)所購買的房屋座落市內的需提交購買單位主管局和市房地產管理局的批準證件,所購買的私有房屋座落在郊區、縣的需提交郊區、縣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4、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十三、
借款合同公證
借款合同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借款方和貸款方的申請,依法證明雙方為借貸一定數額的貸幣而簽訂明確相互權利義務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借款合同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3、借款合同文本;
4、有擔保方的,提交擔保文件;
5、抵押貸款后,按合同份數提交抵押物清單、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證明;
6、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十四、
存款公證
申請人前往國外定居、旅游、探親、留學,一些國家要求本人提供存款公證書。
辦理存款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或其他身份證明,在國外的需提供護照復印件。
2、申請人需提供個人存款定期憑證(如打完薄后的存折、存單等),需證明的定期存款應存滿三個月。
3、申請人需提供本人定期存款所在金融機構出具的存款證明。
十五、
經歷公證
申請人出國謀職、求學、出國簽證一般要辦理經歷公證書。
辦理經歷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或其他身份證明,如申請人在國外的應提交護照復印件。
2、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的人事部門(組織部門)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內容為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經歷(包括工作時間段,即起止年月及所任職務)。
3、申請人應出具與工作經歷有關的資格證、職稱證等證件。
4、申請人的大一寸相片四張。
5、委托他人代辦的,應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委托書。
十六、
收入公證
公民前往國外定居、旅游、探親、留學等,有些國家要求辦理收入公證。
辦理收入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薄、在國外的應提供護照復印件;
2、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勞資部門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該證明最近一年應列明每月收入額,其他各年可根據需要列明年收入額;
3、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同時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證件,如身份證、戶口薄等。
十七、
在校學習公證
申請人為出國留學、探親、定居、在國外領取助學金要求辦理在校學習公證。
辦理在校學習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或其他身份證明;
2、申請人所在學校出具證明申請人目前尚在該校讀書的證明(證明應列明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入學時間、現在在讀專業及年級);
3、申請人若委托他人代辦的應出具代辦人的身份證、戶口薄等身份證明。
十八、
授權委托書公證
法人授權委托書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的申請,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辦理授權委托書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資格證明;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證件;
3、擬辦理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公證處亦可代擬授權委托書)。
十九、
涉臺親屬關系公證
涉臺親屬關系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具有涉臺因素的親屬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辦理涉臺親屬關系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當事人(指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等);
2、當事人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所在單位的人事、組織、勞資等部門、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介紹信(要寫明去臺灣的目的、申請人與關系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以及相互關系);
3、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4、在臺親屬(指關系人)的邀請信;
5、在臺親屬(指關系人)的戶籍謄本。
二十、
財產和租賃合同公證
財產租賃合同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公民、法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出租方和承租方為租賃一定財產,明確相互權利義務而簽訂合同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財產和租賃合同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主體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如法人要提供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公民要提交本人身份證件,代理人要提交有效的委托書及身份證件。
2、出租物的所有權證明及與出租物有關的技術資料,如房屋所有權證、平面圖、機器設備的說明等。
3、出租物為共有的,還應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意見。
4、出租方要求提供擔保的,承租方應提交擔保書。
5、財產租賃合同文本。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它證件、材料。
二十一、
姓名公證
姓名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公證都有哪些類型?如何辦理丨收藏版,依照法定程序,證明當事人所使用姓名的真實性的活動。姓名公證的內容包括:證明現用名、別名、曾用名。
辦理姓名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信。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曾用名或別名;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關姓名的證明材料;
3、委托他人代辦的,代理人應向公證處提交委托書及本人的身份證明。
二十二、
監護協議公證
監護協議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受托監護人與監護人之間就履行監護職責所簽訂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監護協議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三、
房產買賣(現售)合同公證
辦理房產買賣(現售)合同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四、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以下簡稱債權文書)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債權人申請,對已逾履行期限而債務人沒有履行給付貨幣或物品義務的債權文書,認為無疑義時,依法出具公證書,賦予該文書以強制執行效力的證明活動。
辦理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五、
親屬關系公證
親屬關系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申請人申請,依法證明申請人與關系人因婚姻、血緣、收養而產生的相互關系真實性、合法性的證明活動。
辦理親屬關系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六、
房產證公證
申請人以現有房產為出國留學、對他人提供擔保可申辦房產證公證書。
辦理房產證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七、
死亡公證
辦理死亡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十八、
資格證公證
申請人為出國留學、進修、工作要求辦理資格證公證。
辦理資格證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抵押人為企業法人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董事會決議的內容包括:
2、借款人、抵押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及上列(5)、(6)項材料。
如自然人為境內人士,則需提供婚姻狀況證明書。有配偶的,配偶須帶身份證來公證處出具聲明書。
3、貸款方應提供下列材料:
二十九、
抵押貸款合同、擔保貸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公證
辦理抵押貸款合同、擔保貸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抵押人為企業法人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董事會決議的內容包括:
2、借款人、抵押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及上列(5)、(6)項材料。
如自然人為境內人士,則需提供婚姻狀況證明書。有配偶的,配偶須帶身份證來公證處出具聲明書。
3、貸款方應提供下列材料:
三十、
借款、擔保合同公證
辦理借款、擔保合同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一、
法人章程公證
法人章程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法人章程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辦理法人章程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二、
票據拒絕證書公證
票據拒絕證書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持票人曾經依法行使票據權利而被拒絕或無法行使票據權利的活動。
辦理票據拒絕證書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三、
證書公證
證書公證,是公證處對有關單位發給當事人的證明其具有某種身份、經歷和資格的書面文件的真實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辦理證書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四、
婚姻狀況公證
婚姻狀況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未婚、結婚、離婚狀況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辦理婚姻狀況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辦理未婚公證應提交:
2、辦理結婚公證應提交:
3、辦理離婚公證應提交:
三十五、
是否受過刑事處分公證
是否受過刑事處分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對申請人在中國大陸居住期間是否受過中國審判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給予刑事處罰這一法律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
辦理是否受過刑事處分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六、
成績單公證
申請人為出國留學、進修、工作要求辦理成績單公證。
辦理成績單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七、
駕駛證公證
申請人前往國外需用國內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的,可辦理駕駛證公證。
辦理駕駛證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十八、
房產贈與合同公證
辦理房產贈與合同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贈與人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2、受贈人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三十九、
房產預售合同公證
辦理房產預售合同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出售方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2、購買方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四十、
招標公證
招標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招標方的申請,依法對招標、投標程序進行現場法律監督,并證明招標、投標行為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招標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十一、
涉外繼承公證
涉外繼承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申請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繼承中具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涉外繼承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辦理涉外繼承公證,申請人為法定繼承人的,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2、申請人為遺囑繼承人的,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四十二、
贈與公證
贈與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產權人將個人所有的財產無償地贈送給他人的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贈與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十三、
出國留學協議公證
出國留學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有關單位與公派出國留學人員之間就公派出國留學事宜,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所達成的協議真實、合法的活動。
辦理出國留學協議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十四、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
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公民、法人申請,依法證明拆遷人與被逝遷人為明確拆遷補償、安置中相互間權利義務關系訂立協議的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十五、
出生公證
當事人前往國外定居、求學、謀職、辦理退職、領取子女補助金或繼承遺產一般要求辦理出生公證。
辦理出生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十六、
繼承權公證
繼承權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公民的申請,依法證明公民具有繼承死者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權利的真實性、合法性活動。
辦理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繼承應提交:
2、遺囑繼承應提交:
四十七、
遺贈扶養協議公證
遺贈扶養協議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申請人申請,依法證明當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為明確相互間遺贈和扶養的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導言。需要他人扶養,并愿將自己的合法財產全部或部份遺贈給扶養人的為遺贈人;對遺贈人盡扶養義務并接受遺贈的人為扶養人。
辦理遺贈扶養協議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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