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房沒有戶口能分動遷款嗎?
1、承租房沒有戶口一般也能分動遷款。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2、商鋪拆遷補償款的歸屬
(1)如果承租人簽訂了商鋪租賃合同和辦理了營業執照,而且該門面的手續齊全正規合法,承租人是可以得到拆遷補償的。
(2)拆遷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標準的出租居住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協議解除租賃關系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其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單價加上價格補貼)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未達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調換。
二、租賃合同之中可以約定拆遷補償款的分配方式嗎?
1、租賃合同之中可以約定拆遷補償款的分配方式。
承租人需要特別注意租賃合同中,是否有約定征收拆遷補償的相應條款。在司法實踐中一般都將政府拆遷認定為不可抗力,如果在合同中有不可抗力免責條款約定,合同雙方都不負有違約責任。但是依然可以主張拆遷補償權利,如果有約定賠償標準按期約定。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租賃的商鋪要拆遷的,承租人可以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包括停業損失、搬遷費等。
2、一般來說,商鋪拆遷時,承租人獲得一定補償需滿足以下條件:
(1)要具有合法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上注冊地址要與實際經營地址一致。如果被拆遷房屋注冊地不是營業執照所標明的地點,一般征收方不按企業標準賠償。
(2)在承租期內。注意根據《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所以沒有續簽合同但繼續使用的仍在租賃期限內。
(3)正常納稅。這里商鋪承租人要注意,商鋪偷漏稅行為會影響拆遷補償。
(4)租賃的房屋為合法建筑。即房產證、土地證證件齊全,歷史原因造成的證件不全,無相關證件的情況除外。
三、商鋪被拆遷,承租方可以獲得補償嗎?
1、商鋪被拆遷,承租方不一定可以獲得補償。
如果是租用的商鋪、門面,需要看是否在租賃期內,首先要看租賃合同中是否有關于拆遷補償的明確約定,如果有,則按照合同約定來進行,如果沒有則只能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進行,按照法律規定,承租人是有權利獲得拆遷補償的。商鋪拆遷的時候租戶要依法維權,讓商鋪主人賠償自己的損失,避免自己成為商鋪拆遷的受害者。
2、租賃商鋪的注意事項
(1)注意核實出租者的身份信息:
在簽訂租賃合同前,一定要搞清楚商鋪的真正擁有者。需要查看對方的產權證和身份證,另外如果出租者是法人,還需要他提供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及產權證,核查信息無誤后,方可簽約。
(2)注意租賃的押金:
押金是用于承租人為了履行合同義務擔保而支付給出租人的金額。租賃期滿,如果承租人不償還租賃物或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權從押金中扣除,如果承租人按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出租人須將押金退還承租人或抵作租金。還有租金的支付比例和租金付款方式都要和出租者商議,并且這些條例都必須要在合同中注明,必須明確各項費用的承擔方。
(3)須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并建議登記備案:
租商鋪時必須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正式的租賃合同指的是經工商備案認可的租賃合同,這個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購買。
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登記,合同仍然生效;但是經過登記備案,它就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建議簽訂后去商鋪所在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
(4)注意合理地選擇商鋪:
根據商鋪經營產品特性和所在區域特色來確定商鋪地址。若是服務領域的商鋪,選址要找交通便利、生活便捷,居民多的地方,保證一定的消費客流量。
(5)注意確定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一詞經常出現在合同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當下就不能辦公營業,這種情況下,出租人可能會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并不屬于法律明文規定,因此,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的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
住宅性房屋、或是是商鋪等,被拆遷之前可能已經被租賃出去,對于此種情形,承租方通常也是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補償金的。若是對承租房沒有戶口能分動遷款嗎還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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