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變更有訴訟時效嗎
1、租賃雙方因承租人主體變更產生爭議時,向法院主張權利的,有訴訟時效限制,訴訟時效一般是3年。
2、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承租人的義務有哪些
1、支付租金的義務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使用細則使用租賃物的義務承租人應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
無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由當事人事后達成補充協議來確定;
如不能達成協議的,按合同的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
仍不能確定的,應根據租賃物的性質所確定的方法使用。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因屬于正常損耗,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承租人不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實為承租人違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3、妥善保管租賃物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賃物,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租賃物不可更改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租賃雙方因承租人主體變更產生爭議時,向法院主張權利的,有訴訟時效限制,訴訟時效一般是3年。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北京碩恒律師事務所進行咨詢,北京碩恒律師事務所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