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節奏上,日本比中國快,他們更擔心。但是,日本人受到的壓力比法律更大,更多的是來自社會的壓力。簡言之,日本人的集體意識非常強,如果做了與集體的事相矛盾的事,或與集體的普遍標準相違背的事,就會被拋棄,這種拋棄比死亡更痛苦。
在日本,不是沒有闖紅燈,而是闖紅燈的后果非常嚴重。作者有時候會聽到日本孩子們的問題,不像成人一樣,他們被教育看到紅燈就不能走,有時候還會問:為什么紅燈不能走?有人回答說,紅燈不能闖是規定,交通法規是保護大家的,所以要遵守規定,不能闖紅燈。與此同時,闖紅燈、遇到事故、受傷等都是自己的責任。日本學校通常會在回答問題時教學生。
在日本法律看來,闖紅燈將受到法律追究。在日本,行人和自行車同等對待,都要服從紅綠燈指示,這是日本《道路交通法》第7條的規定。如違反,或無視信號,將被處以3個月監禁或50,000日元以下罰款。《日本道路交通法》第119條第1款第1項。這條規則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即:有車無車,只要是違反,或無視信號即應受懲罰,否則就會堵住人們找借口:沒車來,不看信號也可以通過。這類規定對于那些僥幸逃過一劫的人來說是一種限制。
實際上日本法律很嚴厲,但現在很少對行人無視信號的行為進行處罰。許多都是因為交通事故,要考慮到損害賠償才會對行人亂闖紅燈進行追究責任,此時不看信號亂闖馬路本身就會造成損害而追究責任。換言之,如果你是受害者,但是你橫穿馬路,你獲得的賠償也會減少。對加害人來說,賠償限額會提高。這樣做的結果是保護自己,也不會違反交通規則。
還注意到,日本學校,尤其是小學(幼兒園),對學生的規則教育非常嚴格,尤其是交通規則,沒有一條社會規則允許學生去破壞。上課時,或外出學習時,老師會重復說明,甚至對屢教不改的學生,也要請學生父母到學校一起說明,因為在日本規則是一個重要的東西,甚至超過了分數。與此同時,校方也會定期派警察到學校進行教育,讓教師對學校的教育顯得有分量。
20世紀60年代,日本仍處于高度經濟發展時期,道路拓寬,車輛大量增加,對交通信號的遵守就成了一件大事,為了減少交通事故,當時的道路交通法對亂闖紅燈的車輛,對行人進行了嚴厲的處罰,即使違反了交通法規,企業也會得到通報,這樣,才慢慢地使日本的交通事故降低,行人開始遵守交通規則,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要靠嚴刑峻法。
實際上是一種習慣的養成,需要有與之相關聯的規則。在安全交通教育方面,日本人從小就已經養成了不闖紅燈的習慣。社會在進步,人的素質在提高。家里比以前好多了。就拿廣場草坪來說,十多年前,總有人在草坪上隨意踩踏,后來草坪上插上「不準踩踏」警示牌,現在幾乎沒人再隨意踩踏了。就像開車不系安全帶一樣,幾年前,不管是司機還是副駕駛都不系安全帶,后來司機不系安全帶就扣分,罰款,再后來副駕不系安全帶也扣分罰款,現在也幾乎看不到不系安全帶了吧。那是人們已經養成的相應習慣。如今,闖紅燈的人也不多了。
很多人覺得司機每年都要考交規考試,不及格就取消駕駛執照。這是提高駕駛員素質的唯一途徑。對于闖紅燈的行人也同樣都要學習交通法規。讀書期間生活費自己負擔,別說沒地方讀書,晚上學校里就不會有課了,此時對違法者進行交通法規教育是合情合理的。多次闖紅燈加重處罰,不但要學習,還要罰款。可以持續教育,可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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