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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了收取價款并提供服務或銷售商品等時要開發票。但有時客戶并不需要,比如你去超市買瓶水,并不需要發票。那么,不開發票算偷稅漏稅嗎,偷稅漏稅會如何處罰?
網友咨詢:請問服裝店修改衣服,不給開發票,只給一張收據,算不算偷稅漏稅,他家平時修改衣服,小金額一般肯定也是不開票的,這樣算不算偷稅漏稅?
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裘玉江律師解答:
不開票和偷稅漏稅有關,不開具發票,隱匿實際收入,設置帳外帳,這是目前發票偷稅的最常見現象,尤見于餐飲、娛樂等私營性質的小規模服務性行業。
一些商業企業(如超市等)不是依據發票計算收入的,所以是不是偷稅不一定,但肯定違反《發票管理辦法》。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裘玉江律師解析:
逃稅罪的立案標準:
1、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 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并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并且占各稅 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逃稅罪的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逃稅罪的客體是指逃稅行為侵犯了我國的稅收征收管理秩序。
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 上;扣繳義務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 數額較大的行為。
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和過失。 進行虛假納稅申報行為是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進行的。不進行納稅申 報一般也是故意的行為,有時也存在過失的可能,對于確因疏忽而沒 有納稅申報,屬于漏稅,依法補繳即可,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 逃稅罪的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
裘律師畢業于浙江工商大學法學系,現為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的專職律師,并擔任刑事部律師,中國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專長領域:刑事辯護(申請取保、爭取無罪、罪輕、緩刑等刑事辯護)、婚姻家庭、勞動工傷、經濟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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